一、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二、實施日期:自112年8月30日(三)至113年1月18日(四)止
三、報名日期:112年6月19日至112年6月27日
四、注意事項:
1.據市府規定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相關費用悉數由家長自行負擔,非低收、原住民、身障生又有補助需求者,請主動向導師提出申請,由學校專款補助半額。
2.請於報名期限內報名,逾期者不予受理,開課後,若於中途退出則依補充規定最新修訂之「學生退費基準」辦理退費事宜。轉學生需求,視各班容納人數,由承辦單位評估辦理。
3.本學期課後照顧時間,低年級16:00放學,三~六年級四點後的班級17:40放學。
4.學生參加課後班須遵守課後班規範,聽從授課老師指導,並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下課時間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如有違反者,得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
5.依據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教室冷氣使用及維護管理規定,本學期課後班教室冷氣費用將於開學後另計收取。
6.上課期間如家長有自行報名參加其他社團或課程(無論校內或校外),一律以請假方式辦理,不予以退費。
7.相關問題可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電話:32348654分機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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