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市永康區社教中心為鼓勵在地文化藝術與社會教育發展,提供創作者舉辦展覽及發表作品空間,並促進場館活化,爰辦理116年度展覽申請,歡迎踴躍報名。
【展覽場地】本中心1樓展示廳(臺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88號)
【展覽檔期】每一檔展覽(含佈卸展)為期3週,請自以下檔期中「擇一」申請:
□ 01/04(一)至01/24(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7/04起至115年10/04止
□ 02/15(一)至03/07(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8/15起至115年11/15止
□ 03/08(一)至03/28(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9/08起至115年12/08止
□ 03/29(一)至04/18(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9/29起至115年12/29止
□ 04/19(一)至05/09(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10/19起至116年01/19止
□ 05/10(一)至05/30(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11/10起至116年02/10止
□ 05/31(一)至06/20(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11/30起至116年02/28止
□ 06/21(一)至07/11(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12/21起至116年03/21止
□ 07/12(一)至08/01(日),受理申請時間:116年01/12起至116年04/12止
□ 08/02(一)至08/22(日),受理申請時間:116年02/02起至116年05/02止
□ 08/23(一)至09/12(日),受理申請時間:116年02/23起至116年05/23止
□ 10/04(一)至10/24(日),受理申請時間:116年04/04起至116年07/04止
【申請時間】請於預訂檔期之首日前半年至前3個月間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文件】
□展覽申請報名表(*必備)
□展覽計畫書(*必備)
□立案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其他補充資料
申請應備文件請於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後2週內另以掛號郵件寄至本中心(710053臺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88號永康區公所人文課展覽承辦人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展覽計畫名稱及寄件人聯絡資訊,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申請辦法】請依「臺南市永康區社教中心展覽申請須知」等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展覽申請須知及相關文件內容,凡完成線上報名申請程序,即視為同意並遵守相關規定。
【承辦人】臺南市永康區公所人文課龔先生(電話:06-2029666分機406)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