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辦理
115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依 據: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1日衛授家字第1150000665號「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
練實施計畫」辦理。
目 的:
1.為使幼兒獲得妥善照顧,課程融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意識,主管人員將習得之知識落實於服務。
2.以培育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優質主管人員為目標,營造專業化、系統化、優質化的托育環境。
3.教導學員身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所應該具備之專業及行政管理知識及能力。
4.培養學員重視身為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職務之態度。
5.學員能將習得之知識、態度、技能妥慎運用於職場,成為適才適所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
6.學員能善用本職學能,帶領所屬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工作人員,優化機構環境及服務內涵,提升兒童及少年之福利。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社會局
訓練單位: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
課程內容:
| 序號 | 主管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 學分數 |
| 1 | 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及法規 |
皆各 1 學分 |
| 2 | 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 | |
| 3 | 親職教育方案及家庭支援的規劃及管理 | |
| 4 | 督導及專業倫理 | |
| 5 | 安全管理 | |
| 6 | 健康照護 | |
| 7 | 人力資源管理 | |
| 8 | 行政/組織管理 | |
| 9 | 財務管理 | |
| 10 | 行銷及經營 | |
| 11 | 方案規劃及評估 | |
| 12 | 兒童及少年問題及處置 | |
| 13 | 特殊兒童教保服務 | |
| 14 | 公共關係及危機處理 | 2 學分 |
| 總計 | 15 學分 | |
壹、參訓資格:年滿20歲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貳、報名錄取順序:
一、網路填報報名且完成繳費(30名),現場本人親臨報名完成繳費(20名)。(本人若無法親自到場報名,亦
得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報名,必要時訓練單位得進行查核。)
二、錄取方式及備取規定:依報名先後順序錄訓,額滿為止,超額者列為備取,於缺額時通知備取者辦理
報名繳費,以完成報名程序之先後依序錄訓。
三、錄訓通知:於報名及補件期程截止後發送錄訓通知。未符合錄訓已繳費者,將依規定退還全額費用。
四、通知方式:以手機簡訊方式通知。
參、名 額:每班以50人參訓為上限。(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肆、學 費:二、 兩人以上同行報名,學費八折優惠,費用新台幣$20,000元整。
三、 參加單科補訓者,學雜費3,000 元,並依所修學分計學分費,每 1 學分 1,000 元。
(僅供本協會開辦主管班學員補課)
伍、開課日期:
| 班別 | 上課時間 | 開辦起迄日 | 學分數 | 訓練時數 |
| 主管人員 專業訓練課程 | 週六 08:00~18:00 週日 08:00~18:00 依授課老師排課狀況進行 | 115年06月06日起至115年09月20日止。 總測驗日期:115年09月20日 |
15 |
270 |
※本課程規劃「調課預留日」,學員請務必預留該時段以因應特殊狀況停課(如颱風)之補課使用。
陸、上課地點:
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總部:彰化市中山路一段 213號,交通指引說明如下:
1.公車:可搭 13, 6912, 19, 1829, 1830.停靠南興國小
2.停車場:周邊校園外圍停車格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 115/5/20(五)止。
捌、報名方式:
欲參加本訓練課程,符合參訓資格者,可採用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二種方式
一、現場報名:請攜帶完整報名文件資料,親自至”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辦理。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一段213號)
報名文件:1.報名表(附件一)2.參訓費用
3.証明文件:①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開立之服務年資證明②在職證明(附件二)③參訓聲明書
簽名(附件三)
二、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580699d447d2351e
p.s線上報名須印出:①縣市政府主管機關開立之服務年資證明、②參訓聲明書簽名(附件一)、
③在職證明(附件二),於報名系統上傳檔案。
報名表: https://reurl.cc/Wbb2QO(附件一)
在職證明:https://reurl.cc/3kMjDV(附件二)
參訓證明:https://reurl.cc/N2xprq(附件三)
報名委託書: https://reurl.cc/Wbbnk7 (附件四)
四、本會將於系統回復報名通知,若缺補件將 email 通知報名者,若需修改已送出的資料可洽詢課
程負責人協助修改。
五、報名方式採現場和線上報名作業二種,如有個別需求可洽詢課程負責人協助,
電話: 04-7515529,提供協助報名服務。
六、學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並移送司法單位,以偽造文 書罪論處。
玖、通知錄取作業:
一、預計 115/05/22(五)前,依序通知錄取者,以簡訊或E-mail通知。
二、報名前請確認上課意願及自身上課時間安排之能力,完成繳費報名且符合資格之參訓者,若因不可抗
力之因素無法參訓申請退費者,退費標準則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 理。
拾、繳費方式:
一、ATM 轉帳:本會提供繳費資訊,選擇 ATM 轉帳並截圖轉帳號碼,於線上報名作業系統上傳匯款截 圖轉帳號碼即完成報名。
匯款銀行:元大銀行-彰化分行(銀行代號:806)
戶 名: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
銀行帳號:20062000168615
二、現場繳費:現場繳費(社團法人彰化縣中華幼兒教保職涯發展協會總部:彰化市中山路一段213號)
拾壹、退費標準:(報名後不得要求轉班)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 法上課,依下列標準費:
一、於開課前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參訓者,訓練單位應全額退費。
二、開課前因自身之因素退訓者,訓練單位於扣除5%之行政作業費後,退還其餘已繳之費用。
三、實際開課日起,授課時數未達總時數五分之一,申請退訓,應退還已繳費用之百分之八十。
四、實際開課日起,授課時數達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申請退訓,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拾貳、上課出席及請假:
一、遲到登記缺曠規定:簽到時間為表定上課時間起至上課 15 分鐘內,超過上課15 分鐘於上課半小
時內簽到者,將依規定登記缺曠時數半小時(例如:9:00 上課,應於 9:15 前完成簽到,9:16簽到
計缺時數半小時);簽退時間為課堂結束後10 分鐘內完成。
二、參訓學員如因任何因素致影響出缺勤情形,均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且不論假別,皆認列為缺席時
數。
三、請他人代替上課或代簽到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結業資格,亦不得要求退費。
四、參訓學員請假需於上課前向本校提出申請,並出具請假申請單,以便通知授課教師,並供出席狀況
統計查核。
五、課程出席率攸關成績考核及取得結業之資格,請留意相關規範。
拾參、核發及格證書:
一、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第 7 點規定,參加訓練之人員參加本計畫訓練
課程,一學分以18 小時計。
二、參訓學員出席率需達「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含)以上」,得參加成績考核,
經考核及格者,授予該課程名稱之學分。
三、總測驗各科成績以60 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不得要求重新測驗。
四、訓練期滿且經考評及格者,彰化縣政府社會局於證書用印後,本校即辦理證書轉發。
拾肆、注意事項:
一、若學員其連絡地址、電話變動,請主動通知以利修改,以免臨時狀況無法聯繫。
二、本課程設有「調課預留日」以因應特殊停課狀況(如颱風、公投等),請學員務必預留該時段作為
補課使用;若無需調課,則「調課預留日」停課 1 次。
三、課程期間,若遇颱風豪雨,依彰化縣政府人事處公告之停班停課訊息為準,後續補課時間「調
課預留日」為主(外縣市學員遇颱風請依自身安全為重)。
四、承諾研習進修期間,願恪守本班所規定之學分數及各階段全程參訓,並且依照本班所規定之出勤
考核及評分標準。
五、本課程僅供錄取且繳費之學員參訓,上課期間請勿攜帶子女(幼兒)、家人、親屬或友人等,入旁
聽或陪伴。
六、法定托嬰中心主管人員資格,請參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二條第
1款載明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13)。
七、自 110 年起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專業訓練結訓,不得抵免
托育人員 18 小時在職訓練時數。
八、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決議辦理。
拾伍、課程諮詢:
服務中心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AM9:00~PM16:00。
課程負責人:張純麗 電話:04-7515529
電子信箱:cc3979311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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