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
【115學年度國際蒙特梭利證照(AMS)暨碩士學分學程(中文授課)】招生簡章
1、依據: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大學辦理推廣教育審查要點。
2、目的:為滿足國內外對專業蒙特梭利師資之需求,增強幼教人員對專業及管理知能之需求,特利用本校現有之設備及本地之師資,進行推廣教育,開設學分班,以提供有志進修之幼教人員,充實其知識及管理之相關知能。
3、招生班別:碩士學分班(需具備大學以上畢業或具報考研究所同等學歷資格者並經本校審查通過者)。
4、招生對象:國內幼教相關領域之在職教師、港澳僑生或國際學生,為全中文授課,須具備中等以上中文程度。
5、招生人數:10-20人(本中心保留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6、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8月3日止。
7、開課起訖日期:
(1)課室課程:115年9月5日至116年7月17日。(本中心保留師資更動與時間變動之權利)
(2)教育實習:需另外完成540小時蒙特梭利幼兒教育實習,週一至週五每日以3小時為上限,為期9個月,需於116年12月底前完成實習。
8、上課時間:依課表公告
9、上課地點:校本部-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開課前通知上課教室】
10、報名方式:統一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56c6982fc00ef67d,資料審核通過後,請收到繳費單後2週內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則依報名候補序號遞補,不予保留名額。
11、收費標準:原價:235,000元/人
※以下優惠僅擇一,無法併行使用。
(1)早鳥優惠、推廣舊生、本校校友或教職員工生,220,000元/人。
(2)團報優惠:三人同行215,000元/人,四人(含)以上210,000元/人。
【※團報優惠若不符實際繳費人數,則收取差額學費。】
※重要事項(務必詳閱):
(1)以上費用包含:學分費、實習費、教材費與一次AMS考試費(考試時間統一辦理,另行公告,目前暫定117年1-2月;未符合考試資格者,事後取得考試資格後欲考取AMS證照,須以補考方式進行與繳費)。
(2)補考費用:若考試未通過,補考需額外繳交新臺幣8,000元。
(3)實習場地差旅費:境外實習者需另行負擔實習督導差旅費用。
(4)課程費用不含證書費(1人共約518美元,費用每年皆會調整,依AMS與MACTE公告);證書費由學員自行匯款至台中IMEI(International Montessori Education Institute)AMS附屬訓練中心,匯款備註:北護大學員。
※證書費包括美國蒙特梭利學會AMS會員費及蒙特梭利教師評鑑委員會MACTE註冊費用。
※註冊MACTE與AMS後,三年內須完成所有課程、實習及證照考試,若未於三年內完成, 則需再次繳交AMS會員費。
(5)額外獎勵規範:若本專班招生人數達15人(含)以上,完成所有課程並取得「國際蒙特梭利AMS證照」之學員(須於當年度考試及格者),獎勵新臺幣1萬元整。
12、 蒙特梭利幼兒教育實習:
(1)實習機構:須符合AMS與本校嬰幼兒保育系實習規範。
(2)實習時數:540小時(含)以上。
(3)暫定116年2月13日中午12點召開實習說明會。
(4)暫定117年1-2月舉辦實習課程實驗計畫發表。
13、 備註:
(1)學分折抵:專班學員取得學分後,若考入本校嬰幼兒保育系,得依本校扺免學分辦法酌予採認。
※特別注意:若已修習及格之專業科目至入學時已逾十年,依規定不得申請抵免,請務必注意申請時間。
(2)碩士學分班每學期至多以修九學分為原則。
(3)學分班學員若需查詢電子資料庫資源,需連結本校網域使用(課程通知時會一併給予),無法遠端查詢本校電子資料庫資源,敬請注意。
(4)圖書館閱覽證使用辦法:學分班學員比照校外人士辦理臨時閱覽證,每日同時間限十人次,超過人數須依序排隊,待已入館之校外人士出館後始得入館。請持附照片之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至櫃檯辦理臨時閱覽證,臨時閱覽證限當日繳回,遺失得繳交工本費一百元,離館時請持臨時閱覽證至櫃台取回證件,逾期未換回之各種證件,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相關資訊詳:https://library.ntunhs.edu.tw/var/file/15/1015/img/349/foreign.htm
(5)在有學籍狀況下不能選修推廣學分用來折抵畢業門檻,有學籍定義包含「正就讀中」、「延畢」、「休學」狀況。
(6)單科出席率需達9成以上,超過請假時數則無法取得該科學分(舉例:「蒙特梭利教育專業基礎 I-兒童發展」為1科);另「有粗體字標示的」課程為不得請假之科目。
(7)課程須配合老師上課規範,如:考試與報告等,碩士成績須滿70分始得及格,未達分數則不給予學分證書。
14、 退費標準及退費辦法: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15、 課程內容與課表:
(1)課程內容:
o 蒙特梭利教育專業基礎 I(4學分)
o 蒙特梭利教育專業基礎 II(2學分)
o 蒙特梭利教育方法學 I(4學分)
o 蒙特梭利教育方法學 II(4學分)
o 蒙特梭利教育與統整課程(3學分)
o 蒙特梭利幼兒教育實習(540小時,含專題討論與實驗計畫)
o AMS 3–6歲幼兒教師證照考試(一次考試費用含於學費內)
(2)課表(詳附件簡章):
注意事項:
(1)請學員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並珍惜所有本校提供設備,如有短缺、損壞時請立即通報工作人員,如損壞或遺失器材需照價賠償。
(2)確保上課品質,請勿攜帶非本班學員進入課堂。
(3)如需請假,請提前通知課程承辦人,以利掌控學員出席狀況。
(4)本課程全面禁止攝影、拍照及錄音。
(5)若為法定傳染病,請自行在家休息。
★課程內容無法全部呈現,請務必參閱附件簡章後再選填寫報名表★
專班若招生人數不足,本中心保留不開班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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