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114年度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8小時基礎訓練課程】
一、目的:
失智症照顧是整合性的工作為增進醫事人員於失智領域之知識與照顧技能,加強失智症照顧能力以運用於臨床實務。
二、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長照處、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
三、上課地點: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四樓大禮堂(屏東市自由路270號)
四、上課時間:7月12日(六)早上07:50-下午17:20
07:50-08:00報到
08:00-09:00失智症之認知功能評估
09:00-10:00失智症相關倫理議題
10:10-12:10家屬照顧常見困難及處理
12:10-13:10午休
13:10-15:10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功能及團隊合作
15:20-17:20問題解決能力-臨床案例分享及討論
17:20賦歸
五、招生對象:預計招生70人
(一)受訓對象:醫事、專業人員、照專、A個管員、失智共照中心、失智據點及權責型
失智據點專業人員、家照專員、家照督導。
***參加對象以上述人員為優先,故共照中心將審核報名資格,將於課程前5天通知是否報名成功。***
(二)課程認證:需全程參與課程不得請假,全程參與者可登錄時數於「公務人員終身學
習網」、「長照人員教育積分認證」、「護理」學分(相關長照積分總時數由審核單位核
發,非本開課單位裁定)。
(三)採網路線上報名(恕不接受電話報名)額滿即截止。
(四)※注意事項:
1.請自備上課文具、水壺,當日現場不供餐,請學員自理。
2.因場地關係,不可帶飲食入內,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3.因應防疫,請配合醫院因應疫情隨時調整防疫措施,配戴口罩。
4.如當日您有身體不適、上呼吸道症狀、發燒、或其他相關接觸史等,請勿前來。
5.課程當日如遇天災、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則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佈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情形決定是否停止辦理,並不另行公告,課程延辦之日期將擇日另行公告。
6.本課程培訓對象為實務工作者,未在職者請勿報名。
7.學員需全程完成8小時課程,第一堂課上課後15分鐘內未報到或中途缺席恕無法提供結訓證書及各類積分。
8.本次課程本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此課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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