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增進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對於失智症相關專業知能。
(二)提升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提供個案生活照護之服務品質。
(三)培育失智症照顧專業訓練之人力。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主辦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四、參加對象:服務於醫療單位或失智症、老人、長照、身心障礙領域之下列人員:
(一)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社工、心理等專業人員
(二)老人或長照相關學系畢業之實務工作者
五、訓練日期:113年7月6日(星期六)8:00~17:30
六、辦理地點:衛生行政大樓三樓大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1-1號3樓)
七、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開放報名至6月14日(星期五)止,將依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二)報名名額:70位。
(三)報名費用:免費。
(四)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c8660525c085d37
八、積分認證:公務人員學習時數、醫師、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社工師、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等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依實際申請情形給予積分)
九、聯絡資訊:082-337521#169洪小姐
十、注意事項:
(一)系統開放報名至6月14日(星期五)止,將依報名優先順序招收至額滿為止,報名結果將於113年6月18日(星期二)公告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
(二)學員需全程完成8小時課程,中途缺席恕無法提供研習證書及長照積分。
(三)如有相關異動訊息將公告於本局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四)此課程全程免費,請報名後務必參與或提前於開課前3日來電取消報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無故未到者,本年度將不准予報名其他課程。
(五)參訓學員於課程期間(含課間休息暨午休)不得提供長照服務,若經查有提供服務之情事,除由認可單位取消長照人員已採認之長照繼續教育積分外,亦不核給課程期間之長期照顧服務費用。
(六)課程當天敬請自備環保杯、筆、筆記本。
(七)本次課程不提供便當,請學員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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