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課程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協會
▲受訓對象:桃園市各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
▲招收人數:每班以100人為上限,額滿為止。
▲課程期間:自5月30日至10月03日,共開辦7個班別。可採取彈性選課方式,開放受訓人員自由選擇修課時間, 學員當年度修畢在職訓練18 小時以上課程即符合訓練規定。
▲上課地點:
1.北區:桃園區復興路186號7樓 【上課日期:5/30(四)、8/13(二)、9/12(四)】
2.南區:中壢區中央東路88號6樓 【上課日期:6/11(二)、6/27(四)、9/24(二)、10/3(四)】
▲報名日期與方式:自即日起,網路報名,額滿為止。
報名網址:請於本網頁報名。
▲上課注意事項:
1.每次上課將採實名制,請詳讀並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以確認為本人上課。
2.請於報名前”自行確認是否符合培訓人員名單”,若非屬於應受訓之學員而參與課程,訓後則不予提供時數。並請務必於報名系統上登記正確手機號碼,以便通知。
▲結訓資格與證書發放:
1.採取彈性選課方式,開放受訓人員自由選擇修課班別,於當年度修畢在職訓練18小時以上課程即符合訓練規定。基於節能減碳、響應環保,參訓完成者報請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登錄受訓時數於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中,不另行發放結業證書。
2.出缺席規定:參訓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或早退。人員到場後應確實在簽到表上簽名,超過15分鐘後未簽名者事後不能補簽,並且嚴禁請人代簽到、簽退,如有違犯者,不予登錄受訓時數。課程期間如遇颱風等氣候是否放假事宜,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行事,如需停課,將擇期補課。
3.參加市政府舉辦經教育局認可扣抵時數訓練,或參加當年度防火管理人複訓(可扣抵3小時)或公共安全講習(可扣抵6小時), 將依規定扣抵。
▲上課當天交通:
1.北區:桃園區復興路186號7樓 【周邊汽機車皆有停車場/公車站】。
2.南區:中壢區中央東路88號6樓 【周邊汽機車皆有停車場/公車站】。
【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實際開課為主,並且本單位保有講師及課程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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