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一學期
新生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線上報名日期:8/10(四)20:00-8/13(日)23:59
一、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8/10(四)20:00~8/13(日)23:59
報名人數:每個年級上限24人,候補6人。(僅開放線上報名與候補)
報名連結: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23264a61ac3794fe
*報名成功/候補皆會收到信件通知,請家長留意,或可至信箱確認排序。
二、辦理時間:
112年8月31日~113年1月19日,每週一至週五上課日,照顧時
間為每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
*若無法配合接送時間,不適宜報名。
三、對象:
本校112學年度一年級新生。
四、編班方式:
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每班24人;若候補學生有遞補上,將於
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電話通知。
五、收費標準:
(一)每生每小時收費二十八元;每月學習材料費150元。
(二)依在校上課日數,一次報名,分兩次繳交費用。
第一次 112/08/31-112/10/31
第二次 112/11/01-113/01/19
如下費用暫以本學期上課日數估算,開學後若實際上課日數有異動,將另行調整。
年級 | 低年級(新生) | 中年級 | 高年級 | |||
月份 | 未訂餐 | 有訂餐 | 未訂餐 | 有訂餐 | 未訂餐 | 有訂餐 |
8~10月 | 6684 | 8486 | 4724 | 5678 | 3968 | 4445 |
11~1月 | 9102 | 11540 | 6106 | 7272 | 5266 | 5902 |
★退費標準: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注意事項」
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
二;超過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一。若申請退費時
已超過上課總數之三分之二者,將不予退費。
★凡因故或放假日,學校未辦理照顧之時數,得於下次繳費時扣減費用,但若為學生因故 (事病假)未上課,則不予扣減費用。
(三)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之學生具證明文件者,可減免照顧費用。
(四)若次月因故無法繼續參加課照者,請於次月前一週告知訓育組,以利辦理退費事宜。
(五)為因應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調漲,課照班收費一切以教育局公告為主,可能略有調
整。
六、活動內容:以家庭作業書寫、團康與體能活動為主。
七、師資:指導教師每班至少一人。
八、活動場所:以校園內為範圍,使用教室為課後照顧教室或課照老師教室。
九、參加課照之學生,每日應準時至課照教室進行課照活動,中途不得任意離校。
欲請假者,請提前告知課照老師,以利課照老師掌握學生人數。
十、課照上課期間,如有違反課照班級相關常規規定者,學校得停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十一、放學時,學生應由家長或委託人準時負責接回,如未能準時接回者,學生得自行於
門口等候或自行返家,家長不得異議;經常未準時接回者,耽延三次以上者,學校得
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課照相關問題洽詢專線:04-24716609*722 訓育組田老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