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課程候補開放報名時間為112年02月26日(日)中午12點。
※候補人員,"請勿先繳交費用",待本會通知後再行繳費。
壹、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合辦單位: 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
協辦單位:長庚大學、弘光科技大學
貳、開課目的:
衛生福利部為擴大照護人力的培訓,並強化長期照護醫事人員照護能力,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並完成長期照護醫事人力課程三階段規劃:
(1)Level I共同課程,(2)Level II專業課程,(3)LevelIII整合性課程。
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12 年 2 月 06 日衛部顧字第 1120101605 號函,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 9 條附表規定,專業服務(以下稱 C 碼)之服務完成指標須依本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基此,本部配合前開規定於 112 年 1 月 9 日公告修正「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訂有執行專業服務照顧組合 CA07、CA08、CB01-CB04、CD02 之專業服務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ll)及本部 110 年 2 月 25 日衛部顧字第 1091963201 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lll)。而曾依衛福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衛部顧字第 1101961102 號函,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凡執行 CA07、CB01-CB04、CD02 者,應完成本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 8 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 4 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始得提供服務。該等人員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至遲於 112 年 8 月 31 日(含)前完成 Level ll 及 Level lll 訓練課程,以維護專業服務品質。
本課程內容涵蓋物理治療專業在社區及居家長期照護服務所需具備之評估與介入處理知識,本課程特配合居家復能業務及新發佈的「復能服務操作指引」調整課程內容,也增加居家復能個案研討的案例和時數,增加失智、兒童和心肺問題的個案,同時強調跨領域合作的案例呈現,部分案例將搭配營養師、語言治療師、社工等一起進行討論,期望在課程中強化學員完整的物理治療長期照護專業知識與技能,以充實執行物理治療長照復能業務的人力,及提升服務成效和品質。
參、開課時間:
第一場:112年 3月 4、5、11、12日 08:00~17:10
第二場:112年 4月 8、9、15、16日 08:00~17:10
肆、上課地點:線上(google meet視訊軟體)
伍、講師介紹:詳見簡章PDF檔
陸、課程內容:詳見簡章PDF檔
柒、學分:
每場次:醫事人員專業課程32積分/長照課程32積分
需完成一場四天課程並通過考試 (全部平均70 分),始可獲長照Level II證書。
捌、參加對象:
限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
每場次人數上限50人(暫定)
玖、 報名方式:
一、課程資訊請參考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臉書或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LTCPTA),https://www.ltcpta.org.tw/
二、費用:本學會及合辦單位會員3500元,非會員 4000元
以下報名網址,提供匯款日期及帳號末 5 碼,待本會秘書處確認報名成功後提供上課資訊。
線上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04563e98fd22fb68
本會帳號:合作金庫長庚分行銀行代碼(006) 帳號: 3638871000315
戶名: 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
聯絡人:吳秘書 03-2118800#3740 (週一~五 9:00~12:00、13:30~17:00)
三、依衛福部規定,須先完成Level I課程並獲得證書始可修習Level II 課程,若尚未完成有意報名者,請先至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網站,長照專區之長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完成線上免費課程及取得Level 1 完訓資格,所有參加對象請於報名Level2課程時上傳「Level I證書」。
註:若您先前完訓長照levelI為實體授課,但手邊沒有證書者,可檢附醫事人員教育積分系統level I課程截圖證明,或請洽原辦訓課程主辦單位申請補發。
四、依衛福部規定,本課程僅開放物理治療人員(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物理治療人員請於報名時上傳執業執照正反面或物理治療師證書。
五、本課程報名為一次報名四天全部課程,將會針對線上簽到退時間加強核對,請學員務必落實四天線上google表單上下午簽到、簽退。
壹拾、注意事項: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 年 2 月 06 日衛部顧字 第1120101605 號函,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 9 條附表規定,專業服務之服務完成指標須依本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之專業服務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ll)及本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整合課程(Level Ⅲ),始具資格提供長照復能專業服務。
二、為落實上課講師及品質,不可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若遲到仍可進行google表單簽到且可進入視訊系統上課,但若經核對簽到時間超過課程開始後10分鐘請諒察無法發給學分與Level II證書。
三、本課程四天之簽到及簽退皆採用線上google 表單,依據繼續教育積分規定,每日均須上午簽到、上午簽退、下午簽到、下午簽退,共4 次,且皆須本人親自進行簽到退,不得代簽。
四、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mail寄發Level II電子證書,若需要紙本證書,請於收到電子證書後寄送回郵信封給本會且將收取100元工本費,並於信中說明。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將來要報名level III會需要出示,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學會將收行政工本費500元,電子收據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學會將收行政工本費 300 元。
五、課程學分將包含物理治療醫事人員學分和長照人員學分各32點,在課後二週登錄「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審查,學員可自行登入查詢。
六、退費:
¬ 於上課前28天(含)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 於上課前21天(含)以上~前28天(含)告知者:退50%費用。
¬ 開課前21天(含)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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