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111年度職業性硫化氫暴露相關疾病診治暨個案討論研習會
一、活動簡介:為加強辦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及其他非職業醫學專科醫師等相關人員的職場硫化氫危害預防知能,教育訓練規劃以介紹職業性硫化氫中毒相關症狀及其診斷原則、職業暴露硫化氫中毒診斷認定參考指引介紹、暴露硫化氫相關作業危害與暴露評估及實務分享為主軸,並透過講座及個案討論等方式呈現,以期照顧南部地區的勞工們,爰辦理本訓練。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三、執行單位: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四、參加對象:
(一)轄區相關網絡醫院之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家庭醫學專科、皮膚專科及內科等臨床醫師、臨場服務醫師及相關醫學會優先。
(二)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人員皆可報名參加。
五、辦理時間及地點:
1. 時間:111年04月01日(五) 08:30- 12:30
2. 地點: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2樓 視聽教室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
報名人數:100人 (因應防疫措施人數限制,並採座位實名制,不受理現場報名)。
六、議程:
時間 | 主題 | 講者(單位) |
08:20-08:30 | 報到 | |
08:30-08:40 | 長官/來賓致詞 | |
08:40-09:40 (60分鐘) | 硫化氫介紹與暴露案例相關調查 | 主講人:陳俊六副教授 (嘉南藥理大學) |
09:40-09:50 | 休息時間 | |
09:50-10:50 (60分鐘) | 局限空間中毒現場處理 | 主講人:何明信專門委員/王肇齡主任 (高雄市勞動檢查處/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醫) |
10:50-11:00 | 休息時間 | |
11:00-12:00 (60分鐘) | 職業暴露硫化氫中毒診斷認定參考指引暨急救案例實務研討 | 主講人:施凱能醫師/黃展慶醫師 (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醫) |
12:00-12:30 | 綜合討論Q&A |
七、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時間自111年03月14日上午10時起至活動前3日止或報名額滿截止,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939620dfc1f65a88)
2. 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 日以電話向該場次之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
3. 經該場次除第五點所列可供報名人數外,另列後補名額,若遇因故取消者,或經執行單位依報名先後順序,排除重複報名或超額報名者,再依序通知後補人員遞補。
4. 若有活動及報名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
「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醫)」
電話:07-3133604分機36-41,電子郵件:3133604@gmail.com。
八、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本研習完全免費,執行單位原則上將於研習前2日以 E-mail 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
2. 全程參與本研習各該場次之人員,於研習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護理及相關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 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3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 30 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另由執行單位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護理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時數 3 小時,課程結束當天發給,遺失恕不補發)。
(3)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家庭醫學專科醫師、護理人員積分: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護理人員繼續教積分,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3.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4.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5. 訓練當日提供午餐便當,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另為響應環保政策,本研習會不提供紙杯,請學員自備環保杯使用。
九、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辦理單位於活動各期間持續關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況,並適時提供資訊給所有參與人員。本課程為預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擴散,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發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辦理,下列為各期間之防疫應變計畫,會採取各項防疫因應措施,敬請各位學員配合。
1. 課程前:
(1) 請配合線上填寫TOCC 旅遊接觸史調查,執行單位於開課前1 日以E-mail方式提供線上填寫網址,請學員務必於當日報到前完成填寫,現場工作人員確認完成填寫後始得進行課程簽到。
(2) 本課程採實名制,此次研討會座位採梅花座並由執行單位統一安排固定座位。
(3) 課程前對於經常會接觸到的門把、桌面及講台、麥克風等,以消毒水進行全面消毒,以避免接觸傳染。
(4) 活動地點提供足夠之通風換氣設備。
(5) 若有發燒(額溫≧37.5℃)、乾咳、倦怠,或肌肉痛、喉嚨痛及腹瀉等症狀,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養,不得參加活動。
(6) 對於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或正處於「健康自主管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等情形者,敬請避免出席活動。
2. 課程當天:
(1) 現場報到須配合防疫政策量測體溫,並以酒精消毒雙手,未遵守者請勿進入會場。
(2) 當天發燒(額溫≧ 37.5℃ )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狀者不得參加活動。
(3) 請各位學員全程配戴合格之醫療用口罩,午餐時間請於固定座位用餐並嚴禁交談、注重自我防疫管理,正確洗手保持手部衛生、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少碰眼口鼻,防接觸感染。
(4) 現場備有乾洗手液,若學員有需要可自行使用。
(5) 下午課程開始前進行環境清潔並實施防疫措施,請各位學員於12:20-12:40 間配合量測體溫,並以酒精消毒雙手,未遵守者請勿進入會場。
3. 防疫應變:
(1) 若工作人員或參加學員在活動期間,倘有發燒(額溫≧ 37.5℃ )、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主動告知工作人員並配合戴上口罩,並視需要建議至鄰近醫療院所就醫。
(2) 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通報當地衛生所,並連繫後送醫院,將疑似個案送醫、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
4. 因應疫情變化,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指示辦理。
十、 交通資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
自行開車
>> 國道一號,下九如交流道,經九如一路往鳳山市方向,左轉接澄清路直走,過正修大學右轉大埤路,通過長庚醫院即可到達本處
大眾交通工具
可搭乘下列公車到達長庚醫院旁的勞工公園。
>> 高雄汽車客運
60 路經高雄車站
橘 12 路經捷運鳳山西站
>>港都汽車客運
70 路經建軍站(捷運衛武營站)、三多商圈站217 路
>> 南台灣客運
紅 30 路經高雄車站
>> 東南客運
橘 7 路經建軍站(捷運衛武營站)
>> 統聯客運
橘 16路經鳳山轉運站(捷運大東站)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