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社教中心為鼓勵在地文化藝術與社會教育發展,提供創作者舉辦展覽及發表作品空間,並促進場館活化,爰辦理115年度展覽申請,歡迎踴躍報名。
【展覽場地】本中心1樓展示廳(臺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88號)
【展覽檔期】每一檔展覽(含佈卸展)為期3週,請自以下檔期中「擇一」申請:
□ 01/05(一)至01/25(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07/05起至114年10/05止
□ 01/26(一)至02/23(一),受理申請時間:114年07/26起至114年10/26止
□ 03/02(一)至03/22(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09/02起至114年12/02止
□ 03/23(一)至04/19(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09/23起至114年12/23止
□ 04/20(一)至05/10(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0/20起至115年01/20止
□ 05/11(一)至05/31(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1/11起至115年02/11止
□ 06/01(一)至06/21(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2/01起至115年03/01止
□ 06/22(一)至07/12(日),受理申請時間:114年12/22起至115年03/22止
□ 07/13(一)至08/02(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1/13起至115年04/13止
□ 08/03(一)至08/23(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2/03起至115年05/03止
□ 08/24(一)至09/13(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2/24起至115年05/24止
□ 09/14(一)至10/04(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3/14起至115年06/14止
□ 10/05(一)至10/25(日),受理申請時間:115年04/05起至115年07/05止
【申請時間】請於預訂檔期之首日前半年至前3個月間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文件】
□ 展覽申請報名表(*必備)
□ 展覽計畫書(*必備)
□ 立案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 其他補充資料
申請應備文件請於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後2週內另以掛號郵件寄至本中心(710053臺南市永康區永大二路88號永康區公所人文課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展覽計畫名稱及寄件人聯絡資訊,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申請辦法】請依「臺南市永康區社教中心展覽申請須知」等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展覽申請須知及相關文件內容,凡完成線上報名申請程序,即視為同意並遵守相關規定。
【承辦人】臺南市永康區公所人文課龔先生(電話:06-2029666分機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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