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宗旨:為積極推廣定向越野運動,提高定向越野運動技術水準,培養定向越野運動人才。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北投區、士林區、大安區與文山區定向越野委員會、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六、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 月 6 日(星期日)
七、競賽地點:臺北市陽明山公園(臺北市北投區湖山路、中興路)
八、參加資格:分組及比賽項目如下表
| 參賽組別 | 順點賽-短距離個人賽(1 至3 公里) (1) M/W21E(男/女精英組):不受年齡限制。 (2) M/W10(男/女兒童組):民國85 年或以後出生。 (3) M/W12(男/女少年組):民國87 年或以後出生。 (4) M/W16(男/女青少年組):民國83 年或以後出生。 (5) M/W18(男/女青年組):民國81 年或以後出生。 (6) M/W21(男/女成年組):不受年齡限制。 (7) M/W35(男/女35 歲組):民國76 年或以前出生。 (8) M/W40(男/女40 歲組):民國71 年或以前出生。 (9)M/W45(男/女45 歲組):民國66 年或以前出生。 (10) M/W50(男/女50 歲組):民國61 年或以前出生。 |
| 一、報名前需詳細閱讀競賽規程之規定,請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上傳。 二、除接力賽以外,每位運動員限參加一個組別競賽。 三、個人賽報名(或出賽)未達五人或混合組報名(或出賽)未達3 隊者之組別,得 由大會安排併入其他組別比賽。 四、每一位運動員以代表一單位出賽,不得跨隊報名。 | |
。
九、參加辦法:
(一) 【1】報名費用:免費
【2】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5年8月30日截止。
(二)集合時間、地點及出發序等賽事相關訊息,將於比賽前二天以電子郵件寄發,亦可直接上網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twoa.org/。
(三) 本會查詢電話:0927-313175
十、重要參賽程序:
(一)本競賽出發採同組間隔出發,即同組之參賽員被安排在不同時刻出發,出發序由大
(二)各比賽組別於開賽前依公告時間實施檢錄。
十一、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公佈最新定向越野比賽規則。
十二、獎勵:各組別的前六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三、懲罰:
(一)選手未經請假而無故棄權即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二)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三)參賽選手如不服從裁判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四、申訴:
(一)申訴:填具申訴說明書,述明隊名與申訴人姓名,以書面方式向審判委員提出,並需附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申訴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最終判決,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理者,得沒收其保證金。所有的申訴,應於比賽成績正式公佈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方式向競賽組提出。
(二)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指導、管理及運動員不得干擾或質疑裁判人員任務之執行。
十五、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常務委員會修訂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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