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二~六年級課後照顧招生簡章
一、依據:
(一) 教育部108年12月5日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辦理時間:每週一、二、四、五放學後至17:10,自115年9月3日(四)至115年1月19日(三) 止共計74日,不含國定假日115/9/25(五)中秋節連假、115/9/28(一)教師節連假、115/10/9(五)國慶日調整放假、115/10/26(一)光復節調整放假、115/12/25(五)行憲紀念日、116/1/1(五)元旦連假。
三、活動內容:本多元活潑之原則規劃,兼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與體能活動及生活照顧,但不得實施超越學校教學進度之學科教學。
四、對象:本校二至六年級學生,由家長申請並經學校審核同意者。
五、收費說明:
(一) 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
1.上班期間課後照顧:每節新臺幣(以下同)260元乘以總節數除以0.7(鐘點費所占比例)除以班級學生數。
2.下班期間課後照顧:每節400元乘以總節數除以0.7(鐘點費所占比例)除以班級學生數。
(二) 課後照顧班原則上各年級分班上課,每班至少15人為原則,年級報名未滿15人時,依年段合班上課。各班別每班人數、開班數或增聘助教部分詳見下表收費說明。
(三) 按實際節數計算費用,確定錄取開班後製發繳費單,於期限內至土地銀行各分行或
7-11繳費。
六、開課班別及費用:
| 編號 | 班別 | 對象 (年級) | 每班 人數 | 最高 班數 | 費用 (元) | 授課教師 | 備註 |
| 1 | 低年級班 | 2 | 15~25 | 1 | 8394 | 於確定開班後,由本校聘請校內合格教師任之。 | 各年級報名未滿15人時,依年段合班上課。 |
| 2 | 中年級班 | 3~4 | 15~25 | 2 | 5010 | ||
| 3 | 高年級班 | 5~6 | 15~25 | 2 | 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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