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賽時間:115年10月9-10日(五、六)上午8點起。
比賽地點:海端國中。
報名時間:115年8月1日(六)上午8點至9月4日(五)下午5點,逾時系統自動關閉。
參賽隊伍:海端村、廣原村、崁頂村、加拿村、霧鹿村、利稻村、臺東縣加拿國民小學、臺東縣崁頂國民小學、臺東縣海端國民小學、臺東縣初來國民小學、臺東縣錦屏國民小學、臺東縣廣原國民小學、臺東縣霧鹿國民小學。
參賽資格:
一、國小組:凡就讀於各參加單位學區內國民小學之在學學生,均得為該參加單位之國小組選手。
二、國中組:於民國100年9月1日至103年8月31日出生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參賽選手。
(1)設籍於本鄉。
(2)曾設籍或父母一方曾設籍本鄉之鄉民或其子女。
三、社會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參賽選手。
(1)設籍於本鄉,且於民國102年10月9日(含)以前出生。
(2)服務於本鄉公教人員均可於該服務單位(村)報名參加。
(3)曾設籍或父母一方曾設籍本鄉之鄉民或其子女。
四、壯年組:壯年女子組於民國80年10月9日(含)以前出生者,壯年男子組於民國75年10月9日(含)以前出生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參賽選手。
(1)設籍於本鄉。
(2)曾設籍或父母一方曾設籍本鄉之鄉民或其子女。
五、長青組:長青女子組於民國65年10月9日(含)以前出生者,長青男子組於民國60年10月9日(含)以前出生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參賽選手。
(1)設籍於本鄉。
(2)曾設籍或父母一方曾設籍本鄉之鄉民或其子女。
六、後備軍人組:領有退伍令,或職業軍人,男女不拘。
七、身體狀況:應由醫療單位及個人評估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八、參賽選手應由各參賽單位自行遴選,不得跨村報名。
*詳細活動資訊請參閱(請點選):實施計畫及技術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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