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社團法人桃園市地政士公會(以下稱本會)依據內政部「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第三、五點,並因應網路資訊普及提升研習之便利,故訂定本辦法。
二、聲明及建議事項
(一)若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進行或續行線上研習時,本會得保留是否開課、續行及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之權利。
(二)線上研習因涉及網路、視訊設備等因素,若設備發生問題,恐致影響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之核發,如近半年須申請開業執照換發者,建議以實體研習方式為主,由參與者自行評估是否以線上方式參加研習。
三、線上研習為實體課程、講 (研)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同步直播或錄影後以線上視聽方式辦理,全程使用 MicrsoftTeams 或其他線上軟體進行。
四、設備需求
(一)具備視訊鏡頭、麥克風、喇叭之電腦或可攜式行動裝置。
(二)建議使用有線網路,穩定網路環境將有助於確保研習品質及保障權益。
五、線上研習資格
(一)現行線上研習以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為需求之本會會員優先報名。但採錄影後線上視聽方式辦理時,以未上過實體課程之會員為優先。
(二)本會視網路頻寬等客觀條件因素,彈性開放非會員報名參加線上研習,並得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
(三)實體課程、講(研) 習會、研討會或專題演講,經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者,於同一內容之線上研習時,不得重複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
六、線上研習報名
(一)排定實體研習課程日期後,採網路形式開放報名登記。
(二)本會視網路頻寬等客觀條件因素公告正取及候補名額人數,依登記順序排定,經統計後公告報名名冊(以下簡稱參訓人員)知悉。
(三)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線上研習者,須於研習3日前通知本會取消,俾以安排遞補人員;若未通知者,本會將予以暫停參與日後2次線上研習等活動之權益(即於第3次活動恢復)但不影響實體研習課程之參加。
(四)本會成立本次線上課程Line專案群組,邀請參訓人員加入。
七、線上研習實施
(一)研習前一周通知參訓人員進行線上系統測試。
(二)參訓人員進入線上系統後,須將系統暱稱統一修改為會員編號或單位名稱及姓名(例:1378王小美、桃園市政府地政局張大方),以利辨識,俾以紀錄出席狀況。
(三)研習當天於Line專案群組公告線上研習網路連結及研習講義電子檔。
八、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之條件
(一)必要條件
1.參訓人員應親自全程參與,配合實體研習課程時間準時上、下課,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課程開始10分鐘後即視為遲到,不再受理登入線上研習系統。
(二)相對條件(三擇二達成符合)
1.連線時間:以網路系統後台資料庫紀錄參訓人員上線及離線時間,全部(不含休息)須達95%研習連線時間。
2.線上點名:須開啟視訊鏡頭至參訓人員正面,供本會拍照截圖錄存。
3.線上測驗:當次線上研習預定結束時間10分鐘內,於Line專案群組公告線上測驗網址,須於1小時內答題送出,顯示評分成績達60分以上。
九、倘有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證明之爭議,參訓人員於課程結束兩週內向本會提出書面說明,由本會進行認定。
十、線上課程守則
(一)課程進行中,請關閉麥克風,原則不提供線上發問,避免干擾。
(二)請務必遵守智慧財產權及尊重講師權益,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錄影、錄音、翻拍、加工或以其他方式重製、公開傳輸、散布。
十一、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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