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衛生局
三、課程目標:為加強居家服務督導員管理及溝通之專業技巧,以提升居家服務的服務品質,爰辦理專業訓練(原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訓練)。
五、受訓對象(須同時完全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一)現職中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二)已完成登錄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三)尚未取得以下結業證明書者:
(1)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或長照繼續教育認可法人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基礎訓練42小時」者。
(2)111.09.02已登錄長照機構之現職居家服務督導員,且已於111.09.02前完成經縣市政府核備之「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者。
六、報名人數及錄取順序:
(一)在職居家督導員60名,報名者登錄機構所在區域。
(二)優先錄取彰化縣(其餘名額開放其他縣市報名)。
七、課程資訊
第一梯:
受訓日期 | 時間 | 時數 | 課程名稱 |
7/21(二) | 10:00-12:00 | 2 | 居家服務基本法律認知及實務案例 |
13:00-15:00 | 2 | 社會福利服務政策及社會資源運用方法 | |
15:10-17:10 | 2 | 居家服務督導員角色功能與職掌 | |
7/28(二) | 08:30-10:30 | 2 | 常見疾病的認識 |
10:35-12:35 | 2 | 居家服務個案工作與倫理 | |
13:35-17:35 | 4 | 居家服務實務及督導 | |
8/4(二) | 08:30-10:30 | 2 | 緊急事故處理 |
10:35-12:35 | 2 | 居家服務品質監測概念及方法 | |
13:40-15:40 | 2 | 長照給付及支付常見疑義 |
共三天總計20小時。
八、受訓地點:彰化縣農會_豐禾廳(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4樓)
九、注意事項
十、報名錄取以現職中之居家服務督導員為主。
優先錄取彰化縣(若有餘名額,開放其他縣市報名)。
十一、注意事項
受訓過程原則不予受訓對象准假,除遇意外事故、生病住院等不可抗力因素,受訓對象須於第一時間通知本局,並於24小時內提供證明資料,由本局判定得否准假。
第二天與第三天需要繳交學習報告始得取得完訓證明,且報告須有單位主管簽名並核章始得取得完訓證明(如為業務負責人需加蓋機構章)
審核方式:報名者須完全符合「受訓對象」之條件,承辦單位將依「報名錄取順序」+「報名時間」為原則依序審核;符合條件者將以「email」通知錄取(含課前須知、交通訊息、報到編號等資訊),請務必填妥正確電子郵件信箱,若您送出報名表後未收到任何信件,表示 email 不正確,請立即洽詢本局。
授訓日期及場地若有變動,將發送email通知該班學員,請特別留意。
十二、備註
十四、主辦單位保有時間、場地及簡章注意事項等課程調整異動之權利。
主辦單位:彰化縣衛生局
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617、618、620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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