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法人高雄市企業管理交流協會
職場霸凌[防治及主管溝通技巧]內部講師培訓班[高雄場~平日班]
~以符合法遵、擔任 公、私部門外部調查委員之辦案經驗分享 + 法院判決 + 訓練企業內部講師 為中心
一、日期:115年8月13日 (星期四)日間班09:00-17:00 7小時
(註:本課程與 115.8/9星期六的 內部處理調查人員-課程內容 完全不同)
二、研習對象:(不限行業)對本課程有興趣者均歡迎報名參加 (開班最低門檻:20人繳費)
三、👉預定授課主題(滾動式 調整):[ DM-v2.0 of 115.6.19] V1.0-6/17:@ 115.6/16發
🟦 課程 定性:「實體」面向,及司法實證=調查委員的基本功
🟦細膩解析:職霸要素-如何具體地認定?🟦課程進行中:可[隨時 提問]
🟦 本課程教學模式核心:(casestudy)法條是死的,案例是活的
🟦 教學示範:學習如何對企業內部的員工及各級主管分別進行教育訓練
● 軌跡:歷年相關法院判決的眼光流轉 ~之於法官的視角與思維
●(比較法)先從其他「立法 前例」對照、觀察,Eg:…….
● 職場霸凌的閘門條款(Gateway clause)立法技術「嚴謹」?
(法遵 梳理)層次分明,(法律構成要件-該不該當?
(全國唯一的私房菜)職場霸凌的9大構成要件:9顯+ 1隱
●「受害人」的涵攝射程?保護範圍是「工作者」???
●「勞動」場所怎麼認定?各種實例說明
●「執行職務」立法例:有「法令 解釋」?過往實際案例之尋繹
●「事業單位人員」的認定?有盲區???
● 分流判斷與處理:純正職霸 vs 不純正職霸
● 管理行為 vs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
●(語義)「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等名詞-個別解釋與經典案例
●「鄉民」對於「準則第2條」的「誤解」與釐清
● 職場霸凌的「行為」模式
● 輔助判準之運用技巧
●(一線之間?)職場摩擦 VS 職場霸凌
● 什麼是「反向」霸凌?
●「持續 發生」或「長期」,才算法律上的職場霸凌?頻率?間隔?
●「持續性」要件之法律定性、立法例與司法判斷
●(判準之建立)情節輕重之判斷標準與判決
● 什麼是「危險犯」型法遵?與「結果犯」之差異?
● [因果理論 vs 相當因果關係]的區別與實證
● [錄音]蒐證的法律紅線解析
● 各種霸凌行為樣態:映射之法律條文解析
●(法條 運用)115.7/1新版 職安施行細則 第11條的修法解析與貓膩
四、講師:黃照雄 技師
(84年起-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法 講師;事業單位性平、性騷擾、職場不法侵害、職場霸凌案件 調查小組之外部專業人員~法律 專長)仲裁人 / 勞資爭議 調解委員 / 調解代理人(民72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101財經法律碩士;80起管理顧問公司 負責人)83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79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98年起BSCI驗廠顧問💘114年起-受聘 彰化縣 9個鄉鎮的公所、及鄉鎮民代表會的[職場霸凌(不法侵害) 調查]及安全衛生委員-共計 12個機關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並接受委任-擔任代理人。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 各種 法律諮詢等41年多法律實務經驗。(法院 專利民事案件 律師之協同訴訟代理人-序號No.25⇒依據法律 合法出庭擔當)
五、費用:特價:115.8/5 起$3,100元(原價$6000元)
115/8/4日前報名且繳費完成者:享早鳥優惠價:$2,400元
「舊」學員在115/7/20 前報名且繳費完成者:VIP價:2,100元
團報價:2人同行@2,200/人;3人同行@2,000/人;5人團報:1,800元/每人
六、舉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企業管理交流協會/執行單位:成盛企業有限公司
七、上課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91號3F-1 (捷運紅線R12後驛站4號出口上來往前直走3分鐘)
八、報名洽詢電話☎ (07) 3229964 曹小姐
◆重要事項◆
1.全程參與本課程者,當日課後發給本協會之「訓練證書」
2.本課程不會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回訓時數條)
3.本課程無法抵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或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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