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育工作中運用公約內容:尊重兒童意見、表意權
【115年臺中市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
課程目的:引導學員理解公約條文、一般性意見與自身工作的相關性,並訓練學員自主思考,使其將兒權概念轉化為日常業務操作及協助一線工作者處理兒權問題,俾利業務執行時避免造成兒權侵害,進而促進兒權保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
課程簡介:透過結合「以嬰幼兒為權利主體的托育照顧實踐」與「辨識非語言表達能力」,引導托育人員理解嬰幼兒雖受語言能力發展限制,仍可透過非語言方式表達意見與需求,並於日常照顧中建立符合發展階段之表達及參與機制,尊重其自主意見,落實早期表意權。
課程對象:臺中市托嬰中心、托嬰中心訪視輔導團、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含保母及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員(或社工員)、督導及主管
課程名稱:托育工作中運用公約內容:尊重兒童意見、表意權
課程時間:115年 09 月 20 日 (日) 09:30 - 11:30
課程名額:65人
課程地點:WensCo文心會議室松竹館3A教室(台中市北屯區南興三路317號3樓)
注意事項
01、如系統顯示報名成功者,請再次確認是否有收到BeClass報名成功通知信件。
02、如需調整或取消報名課程,請自行登入系統修改。
03、課程當天簽到時間為課程開始前10分鐘,例如:9:00上課,則8:50開始簽到,敬請配合。
04、課程開始後遲到或早退缺席時間超過20分鐘,將不予簽到、簽退,請特別留意。另外,每堂課程須由學員本人完整參與及確實簽到、簽退(不可遲到、早退);不得請他人代為簽名或假冒他人名義出席。
05、全程參與此課程者,將由本承辦單位提報簽到退表給社會局,統一承認課程時數。
06、課程現場無提供照護服務,僅限本人進入研習場地。
07、請遵守課堂秩序,並將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模式,課程中請勿私下交談,避免影響講師及其他學員權益。
08、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程中若未經同意禁止拍照、錄影、錄音。
09、課程場地禁止飲食,若需飲水請自備環保杯。
10、聯絡窗口:(04)2312-3203#19洽林專員
★以上相關注意事項,如有違反或有違法之行為,經工作人員或他人勸阻仍未改善者,工作人員得要求違反規定者離開課程場地,並將不予承認課程時數,請務必留意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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