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青春盃三對三籃球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 活動緣起:
本計畫以「新北市青春盃3對3籃球賽」為名,旨在打造屬於新北市板橋區國中生的年度指標性暑期賽事品牌。透過系統化、持續性的辦理,逐步建立強烈品牌辨識度,讓「新北青春盃」成為新北市板橋區國中生每年暑假最期待的運動盛事,引導學生將暑假轉化為積極鍛鍊、展現自我、培養團隊精神的黄金時光,同時強化新北市的運動城市形象與青年文化認同感。
此外,透過賽事舉辦,能有效串聯新北市板橋區國中學生校際互動,結合健康促進、運動平權及青少年培力等政策目標。長期而言,不僅能顯著提升新北市國中生的身心健康素質,更能藉由暑期高曝光度的賽事,為新北市打造具影響力的國中生暑期活動奠定堅實基礎。
二、 活動目的:
透過青少年喜愛的籃球比賽宣導散發熱情及活力,培養良好運動習慣,將自己的熱情及能量在球場上盡情揮灑,杜絕暴力。並藉由宣導活動增強青少年自我保護界線及權益維護的認識及方法、相關法令的認識等,以期提升青少年對自我權益的認知及維護。
三、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主辦單位:新北市立中山國中、救國團新北市團委會
五、 協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籃球促進會、張老師基金會新北市張老師中心。
六、 執行方式:採室內三對三比賽單淘汰制方式,一日完賽,二組同日同步進行。
七、 競賽組別及辦理人數:國中男子組及國中女子組,共二大組,預計男子組30隊、女子組20隊,共50隊(每隊包含3名正賽選手及1-2名替補選手)。
八、 如有任一性別組報名未滿額時,將開放另一性別組之備取對伍參賽,並依報名順序為原則。
九、 辦理日期︰115年8月16日(星期日)。
十、 辦理地點︰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十一、 活動報名辦法:
(一) 報名組別:
1、國中男子組:正取30隊、備取10隊。
2、國中女子組:正取20隊、備取5隊。
※報名截止日:115年7月31日前或額滿至50隊為止。
(二) 報名資格:
凡愛好籃球運動之國中男女生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備註:
1.114 學年度就讀國中之學生(含七年級、八年級在學生及九年級應屆畢業生),且出生學齡於 99 年 8 月 1 日 - 102 年 7 月 31 日之間(唯不在上述學齡區間者請提供在學證明或畢(肄)業相關文件證明)。
2.凡簽約、註冊、登錄為職業籃球聯盟球員或經註冊為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社會甲組球員之中等學校在學學生,不得報名參加,經查出後,該隊取銷比賽資格。
(三)報名方式:
本活動免報名費,採以下方式受理報名,參賽隊伍可擇一辦理:
1.臨櫃報名
請於活動報名期間內,親至救國團板橋終身學習中心(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6號3樓) 櫃台辦理報名手續。
2.網路報名
參賽者可透過本活動指定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完成送出後即視為完成報名程序,經承辦單位審查資格,將於賽事前公告/Email正備取通知。
(四)報到時間/地點:
115年8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9:00,中山國中朝陽館1樓簽名報到,隨後原地集合舉行開幕典禮,參加球員請服裝整齊列隊參加。
比賽方式:
(1) 比賽制度:採單淘汰賽制,抽籤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一周前公告賽程。
(2) 比賽規則:詳細見附件
(3) 比賽注意事項:
1、選手請攜帶健保卡(附照片)、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具出生日期)、身分證,其中一項報到檢錄,不接受影印本及其他證件檢錄。證件不符者,不接受報到檢錄。
2、網路報名結束前均可更換名單,網路報名結束後恕不接受更換球員名單。
3、經檢舉發現有冒名頂替行為則取消所有參賽成績,報名後如發現資格不符,大會有權利取消比賽資格。
(4) 球員如冒名頂替或有身分不符事實的證明發生時,其法律責任應由報名球員負責。並取消當場次及後續所有比賽。
(五) 獎勵:
各組錄取前3名,頒發獎金禮券(由承辦單位救國團自籌費用),以資鼓勵。
獎勵內容 | |
冠軍4500元禮券 | 優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冠軍 獎狀1張 |
亞軍3000元禮券 | 獲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亞軍 獎狀1張 |
季軍1500元禮券 | 獲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季軍 獎狀1張 |
十二、 活動流程:
日 期 | 時 間 | 項 目 | 活 動 內 容 | 地 點 |
8月16日 星期日 | 08:30~09:00 | 準備 | 工作人員就定位 | 新北市立中山國中 朝陽館籃球場 |
08:30~09:00 | 報到 | 來賓及球員報到、檢錄, 發放資料、活動宣導彩排 | ||
09:00~09:20 | 開幕式 | 長官、來賓致詞 開球儀式 | ||
09:20~09:30 | 賽制 | 裁判賽制說明 | ||
09:30~12:00 | 賽程 | 參賽隊伍競賽(初賽) | ||
12:00~13:30 | 休息 | 午休/用餐 | ||
13:30~15:30 | 賽程 | 晉級隊伍競賽(複賽) | ||
15:30~16:00 | 賽程 | 晉級隊伍競賽(決賽) | ||
16:00~16:30 | 頒獎 | 裁判宣布名次、頒獎典禮 | ||
16:30~17:00 | 賦歸 | 大合照、歡送運動員 | ||
17:00~18:00 | 場復 | 工作人員場復 |
十三、 預期效益:
本計畫透過「新北市青春盃 3 對 3 籃球賽」,針對暑假運動空窗期,吸引更多新北市國中生投入規律運動,有效提升身體活動量,降低青少年久坐及肥胖問題,促進身心健康平衡發展。整體而言,本活動能具體回應健康促進、運動平權及青少年培力等政策目標,更能為新北市累積豐沛的運動能量,讓暑假成為國中生「動起來、聚起來、成長起來」的青春舞台。
十四、 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於競賽期間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二)參賽者(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認知並瞭解本活動屬體育競技性質, 報名參加及出場競賽前,應自行確認健康狀況,若因參賽致身體不適,概 由當事人自負相關責任,與辦理單位無涉。
(三)經辦理單位彙整後以文字、影音、網路及其他各類型之著作,其著作人為辦理單位並就該著作物享有完整著作權,參賽者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辦理單位要求報酬、授權金或賠償金等。
十五、 緊急應變計畫
(一)疏散計畫:針對活動的場地規畫緊急狀況的民眾疏散計畫,所有參與執行的工作人員於活動前不斷演練,熟悉整體的疏散計劃,於危機生時,能充配合警政單位的指揮,安全疏導民眾離開。
(二)本活動進行期間,若遇颱風、地震、豪大雨、傳染病疫情等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其停辦、延期或變更形式之標準,原則上配合新北市政府之停班停課公告。
(三)主辦單位仍得基於維護現場參與人員、工作團隊之人身安全考量,經審慎評估後,於活動前或活動當天逕行宣布延期、變更場地、縮小規模或取消活動。
(四)如因天災導致活動取消或延期,主辦單位不承擔參與者因本活動所延伸之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任何形式之衍生性損失或賠償責任。
十六、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報請主辦單位同意之。
十七、附件—新北市青春盃三對三籃球比賽單淘汰制規則:
1.每隊報名人數 4-5 人(含隊長),出場比賽 3 人,中途可換人,但須在死球時進行。比賽球員應穿著制式體育服裝或班服隊服以利識別,主辦單位備有號碼衣,穿便服不能上場。
2.比賽時間為十分鐘,中間不停秒(暫停時間及場上選手受傷除外),除予最後四強賽程約最後 2 分鐘,開始死球、罰球、暫停停秒。各隊暫停以一次為限。
3.勝負判定,先得 12 分者為勝或十分鐘時間到分數較多者為勝,計分方式為 3 分線外進球得 3 分,其他位置得分均為 2 分。(女子組,先得 8 分者為勝)
4.比賽結束兩隊分數相同時,由兩隊各派 3 名球員(犯滿球員可上場)依序於罰球線交互投籃,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5. 開賽前依猜拳方式爭取發球權,勝者先發球。投中之後,由對方隊開始發球。
6. 比賽開始時(包括進球得分後之開始),洗球以一次為限,發球員與第一位接球員皆須雙腳站在三分線後,第一球不能抄球。
7. 凡搶到對方進攻之籃板球,持球者必須雙腳回到三分線後才能開始進攻,否則即屬違例。
8. 換人需於死球狀態下進行,並告知裁判。
9. 當一隊獲得控球權、發球後,必須在十五秒內投籃,否則即屬違例(由裁判認定之)。
10.球中籃、出界、違例、犯規後,控球準備進攻由裁判鳴笛表示比賽開始,控球員傳球後始可攻籃,否則即屬違例。
11.全隊第六次犯規開始,每犯規一次,判對方得罰球兩次,罰球進一球得一分,進兩球得兩分;罰球後,發球權判給對方。
12.比賽球員對判決有疑問,可由隊長請求裁判解釋,經解釋或再判決後即為最後判決,比賽球隊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13.場上球員如有罵髒話等不雅言論,對方加一分。
14.每位球員犯規四次,判離場,該場比賽不得在替補上場。
15.故意犯規嚴重違背運動精神,造成對方傷害時,裁判可依情節判定全隊奪權犯規,取消比賽資格。
16.比賽用球為女組六號及男組七號,由承辦單位提供,比賽時不得使用自備球。
17.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裁定並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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