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市運動i台灣2.0計畫羽球西區社區聯誼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為提倡國民運動推廣並普及羽球運動,特舉辦本比賽。期盼透過健康、活潑的競賽活動,增加民眾與同仁的運動機會,培養規律運動習慣,並在揮汗中舒展身心,促進身心靈健康。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嘉義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嘉義市體育羽球委員
四、活動地點:嘉義高工體育館
五、活動日期:115年7月4~5日
六、報名限制:嘉義地區市民朋友(每人至多報名2組)。全國列冊之甲組球員及曾列冊之甲組球員、現為羽球體育保送之學生或曾是羽球體育保送學生身分之球員不得參賽。
八、比賽組別:
年齡計算如下:1976年出生則以 2026-1976=50 歲計算之
(一)6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二)7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三)8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四)9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五)10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六)11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七)120歲組:1.男子雙打2.女子雙打
(八)三對三組
1.120歲: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12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55歲)
2.110歲: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11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50歲)
3.100歲: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10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45歲)
4.90歲: 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9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40歲)
5.80歲: 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8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35歲)
6.70歲: 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7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30歲)
7.60歲: 2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60歲(每位球員最低年齡須25歲)
8.三對三組:3人年齡相加須大於或等於200歲,至少一名女生。(每位球員最低年
齡須65歲)。
九、比賽制度:
(一)比賽計分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規則落地得分,各組賽
事均採21分一局不加分決勝負,11分交換場地。
(二)各組報名低於4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三)預賽採三角或四角循環賽、循環賽勝負判定:
(1) 勝場多者為勝。
(2) 勝場相同、比雙方對戰,勝者為勝。
(3) 勝場相同,總得分減總失分,多者為勝,無關勝負者不列入比較。
(4) 勝場相同、總得分減總失分相同,由裁判長抽籤決定。
(四)三對三組規則:
1.以一局21分決勝負,達11分時換邊,不延長加賽。
2.球員:每邊各三人,至少一名女生。
3.場地:發球區及比賽區與雙打賽相同,比賽中所有球員不得無故離開
場地(必需雙足均在場地內,救球除外),若經裁判制止仍不改進,得
判失分。
4.接發球:比照雙打賽,必須指定兩位需發球及接發球,可發短球或長
球,第三位球員無發球權,但可輪流站左右方幫忙接長球。
(五)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5分鐘休
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依競賽組為準)
(六)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七)為避免冒名頂替及參賽資格糾紛,參賽選手請攜帶足以證明之文件本。
十、獎勵:
報名4-6隊取2名,7組以上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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