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青春盃三對三籃球賽活動
一、活動緣起:
本計畫以「新北市青春盃3對3籃球賽」為名,旨在打造屬於新北市板橋區國中生的年度指標性暑期賽事品牌。透過系統化、持續性的辦理,逐步建立強烈品牌辨識度,讓「新北青春盃」成為新北市板橋區國中生每年暑假最期待的運動盛事,引導學生將暑假轉化為積極鍛鍊、展現自我、培養團隊精神的黄金時光,同時強化新北市的運動城市形象與青年文化認同感。
此外,透過賽事舉辦,能有效串聯新北市板橋區國中學生校際互動,結合健康促進、運動平權及青少年培力等政策目標。長期而言,不僅能顯著提升新北市國中生的身心健康素質,更能藉由暑期高曝光度的賽事,為新北市打造具影響力的國中生暑期活動奠定堅實基礎。
二、活動目的:
透過青少年喜愛的籃球比賽宣導散發熱情及活力,培養良好運動習慣,將自己的熱情及能量在球場上盡情揮灑,杜絕暴力。並藉由宣導活動增強青少年自我保護界線及權益維護的認識及方法、相關法令的認識等,以期提升青少年對自我權益的認知及維護。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救國團新北市團委會。
五、協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籃球促進會、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新北市中心。
六、執行方式:採室內三對三比賽單淘汰制方式,一日完賽,二組同日同步進行。
七、競賽組別及辦理人數:國中男子組及國中女子組,共二大組,預計男子組30隊、女子組20隊,共50隊(每隊包含3名正賽選手及1-2名替補選手)。
八、如有任一性別組報名未滿額時,將開放另一性別組之備取對伍參賽,並依報名順序為原則。
九、辦理日期︰115年8月16日(星期日)。
十、辦理地點︰新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
十一、活動報名辦法:
(一) 報名組別:
1、國中男子組:正取30隊、備取10隊。
2、國中女子組:正取20隊、備取5隊。
※報名截止日:115年7月31日前或額滿至50隊為止。
(二) 報名資格:
凡愛好籃球運動之國中男女生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備註:民國 115 年(西元 2026 年),正就讀國中(七年級至九年級)的學生出生學齡區間,主要介於99年9月2日 - 102年9月1日之間出生。
(三)報名方式:
本活動免報名費,採以下方式受理報名,參賽隊伍可擇一辦理:
1.臨櫃報名
請於活動報名期間內,親至救國團板橋終身學習中心(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6號3樓) 櫃台辦理報名手續。
2.網路報名
參賽者可透過本活動指定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完成送出後即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四)報到時間:
115年8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9:00,隨後原地集合舉行開幕典禮,參加球員請服裝整齊列隊參加。
比賽方式:
(1) 比賽制度:採單淘汰賽制,抽籤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一周前公告賽程。
(2) 比賽規則:詳細見附件
(3) 比賽注意事項:
1、選手請攜帶健保卡(附照片)、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具出生日期)、身分證,其中一項報到檢錄,不接受影印本及其他證件檢錄。證件不符者,不接受報到檢錄。
2、網路報名結束前均可更換名單,網路報名結束後恕不接受更換球員名單。
3、經檢舉發現有冒名頂替行為則取消所有參賽成績,報名後如發現資格不符,大會有權利取消比賽資格。
(4) 球員如冒名頂替或有身分不符事實的證明發生時,其法律責任應由報名球員負責。並取消當場次及後續所有比賽,同時將由承辦單位函文至所屬學校(單位)給予懲處。
(五) 獎勵:
各組錄取前3名,頒發獎狀及禮卷。
| 獎勵內容 | |
| 冠軍4500元禮券 | 優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冠軍 獎狀1張 |
| 亞軍3000元禮券 | 獲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亞軍 獎狀1張 |
| 季軍1500元禮券 | 獲勝隊伍隊員每人頒發 季軍 獎狀1張 |
十二、活動流程:
| 日 期 | 時 間 | 項 目 | 活 動 內 容 | 地 點 |
| 8月16日 | 08:00~08:30 | 準備 | 工作人員就定位 | 新北市立中山國中 朝陽館籃球場 |
| 08:30~09:00 | 報到 | 來賓及球員報到、檢錄, 發放資料、發放宣導品 | ||
| 09:00~09:20 | 開幕式 | 長官、來賓致詞 開球儀式 | ||
| 09:20~09:30 | 賽制 | 裁判長賽制說明 | ||
| 09:30~12:00 | 賽程 | 參賽隊伍競賽(初賽) | ||
| 12:00~13:30 | 休息 | 午休/用餐 | ||
| 13:30~15:00 | 賽程 | 晉級隊伍競賽(複賽) | ||
| 15:00~15:30 | 賽程 | 晉級隊伍競賽(決賽) | ||
| 15:30~16:00 | 頒獎 | 裁判長宣布名次、頒獎典禮 | ||
| 16:00~16:30 | 賦歸 | 大合照、歡送運動員 | ||
| 16:30~17:30 | 場復 | 工作人員場復 |
(一)主辦單位於競賽期間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二)參賽者(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認知並瞭解本活動屬體育競技性 質, 報名參加及出場競賽前,應行前確認健康狀況,若因參賽致身體不適,概由當事人自負相關責任,與辦理單位無涉。
(三)經辦理單位彙整後以文字、影音、網路及其他各類型之著作,其著作人為辦理單位並就該著作物享有完整著作權,參賽者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辦理單位要求報酬、授權金或賠償金等。
十七、緊急應變計畫
(一)疏散計畫:針對活動的場地規畫緊急狀況的民眾疏散計畫,所有參與執行的工作人員於活動前不斷演練,熟悉整體的疏散計劃,於危機生時,能充配合警政單位的指揮,安全疏導民眾離開。
(二)颱風替代方案:於活動前一天佈置前視當時的氣象、天候預報告的預判,呈請主辦單位決定活動是否另擇期舉辦。
十八、附件—新北市青春盃三對三籃球比賽單淘汰制規則:
1.每隊報名人數4-5人(含隊長),出場比賽3人,中途可換人,但須在死球時進行。比賽球員應穿著制式體育服裝或班服以利識別,穿便服不能上場。
2.比賽時間為十分鐘,中間不停秒(暫停時間及場上選手受傷除外),除予最後四強賽程約最後2分鐘,開始死球、罰球、暫停停秒。各隊暫停以一次為限。
3.勝負判定,先得12分者為勝或十分鐘時間到分數較多者為勝,計分方式為3分線外進球得3分,其他位置得分均為2分。(女子組,先得8分者為勝)
4.比賽結束兩隊分數相同時,由兩隊各派3名球員(犯滿球員可上場)依序於罰球線交互投籃,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5.開賽前依猜拳方式爭取發球權,勝者先發球。投中之後,由對方隊開始發球。
6.比賽開始時(包括進球得分後之開始),洗球以一次為限,發球員與第一位接球員皆須雙腳站在三分線後,第一球不能抄球。
7.凡搶到對方進攻之籃板球,持球者必須雙腳回到三分線後才能開始進攻,否則即屬違例。
8.球中籃之後的球權:防守隊球權。原防守隊球員在球框正下方自行運球或傳給同隊隊員至三分線外,雙腳皆不在線內,並不可踩線。球未出衝撞免責區前,原進攻球隊不行進行防守。
9.換人需於死球狀態下進行,並告知裁判。
10.當一隊獲得控球權、發球後,必須在十五秒內投籃,否則即屬違例(由裁判認定之)。
11.球中籃、出界、違例、犯規後,控球準備進攻由裁判鳴笛表示比賽開始,控球員傳球後始可攻籃,否則即屬違例。
12.全隊第六次犯規開始,每犯規一次,判對方得罰球兩次,罰球進一球得一分,進兩球得兩分;罰球後,發球權判給對方。
13.比賽球員對判決有疑問,可由隊長請求裁判解釋,經解釋或再判決後即為最後判決,比賽球隊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14.場上球員如有罵髒話等不雅言論,對方加一分。
15.每位球員犯規四次,判離場,該場比賽不得再替補上場。
16.故意犯規嚴重違背運動精神,造成對方傷害時,裁判可依情節判定全隊奪權犯規,取消比賽資格。
17.比賽用球為六號球,由承辦單位提供,比賽時不得使用自備球。
18.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裁定並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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