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115年度A教練暨增能講習會申辦計畫
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5年5月15日體總業字第11500001069號函備查
一、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辦理。
二、目的:為提昇我國划船教練素質,培養基層教練人才,建立教練指導訓練更具科
學化方法,以利提昇我國划船運動的全面發展。
三、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協辦單位: 臺南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六、承辦單位:臺南市安平國民中學
七、舉辦日期:115年6月22日至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舉辦地點: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
九、報名方式:
(一) 報名方式: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a76a0bdab756714
(二) 日 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下午5點止
十、報名費用:考取證照(含講習)費用:新臺幣4,000 元整。
僅參加講習(不參加檢定)費用:新臺幣1,200 元整。
證照製作費:新臺幣300 元整(考試通過後另行繳交並領取證照)
十一、匯款帳號及聯繫方式:
1.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內湖分行(銀行代碼: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帳號:073-03-200394-7
匯款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匯款後五碼,並請於2月26日前完成匯款程序,逾
期將不受理。
2.聯繫電話:02-27735755;02-8771-1434
4. 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十二、報名資格:
(一)取得B級教練證3年以上,具從事教練實務工作經驗。
(二)獲得二等一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
十三、講習名額:預定30名(額滿截止)人數須達5人(含)以上才開班授證。
十四、及格標準/發證方式:
1.參加講習會者須全程參與,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
但不得超過4小時以上。講習會期間缺課達五分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2.凡參加本次教練講習考試分為學科考試佔100分,成績總合須達85分以上
者(學科60%、術科40%),備冊經本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准後,核
發A級教練證。
十五、其它注意事項:需檢附近一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及具結書。
十六、本計畫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良民證所稱「最近一個月內」,係指申請人提出報名申請之日期與其所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開立日期間隔在一個月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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