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澎湖縣辦理運動i臺灣2.0-
羽拍交流聯誼賽
一、目的: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且有別於傳統競技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澎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六、比賽日期:115年07月25-26日(星期六、日)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立羽球館
八、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非本縣縣民請參考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費:
1.團體賽:每隊20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各隊須至少4位選手於07/25(六)早上10:30參加開幕典禮,(符合規定於開幕式後退還保證金,否則保證金將予以沒收),填寫Be-class表單後,需同時上傳繳費證明才能完成報名手續。如需繳費收據請於活動當天至大會領取。
2.個人賽:每隊500元。
PS:為鼓勵本縣高中(職)以下學生多多參與縣內羽球競賽活動,學生組隊報名本次各項賽事,報名費用減半。
A. 團體賽:1000元(含保證金500元),個人賽:250元。報名時請註明報名學校。(外縣市學生仍依社會組費用正常收費)
B. 可跨校組隊報名團體賽或個人賽。
(二)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a16a03fe5c3d399
(三)繳費方式:匯款或網路、ATM轉帳:
戶名:薛光迪
銀行:合作金庫銀行(006)
帳戶:0400765133210
匯款時請註明報名組別及匯款人姓名。
聯絡人:薛光迪總幹事-0937309914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06月18日(星期四)23:59止。
※報名截止後一概不再受理,名單將公佈於澎湖縣羽球委員會臉書專頁,請有報名之隊伍上網查詢。
十一、抽籤日期:115年06月24日(星期三)抽籤。
十二、比賽組別:
(一) 社會團體:
1.公開組:
(a)新制25分,不加分,13分換邊,三至四人成隊,三點雙打,隊友不可重複。
(b)外縣市球友報名依「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約10級以上。
2.一般組:
(a)新制25分,不加分,13分換邊,六至七人成隊,三點雙打,縣內實力分級表B、C、D級(含)均可報名。
(b)外縣市球友報名依「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約7-9級。
3.推廣組:
(a)新制21分,不加分,13分換邊,六至七人成隊,三點雙打,縣內實力分級表D組選手均可報名,縣內C組實力選手僅可報名二位且限於第一或第二點出賽。
(b)外縣市球友報名依「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約6級以下。
4.女子團體組:
(a)新制21分,不加分,13分換邊,五至六人成隊(若五人成隊,則其中一人得兼點一次),女子選手皆可報名參加,縣內B組實力選手僅可報名一位。
(b)外縣市球友報名依「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約7級以下。
(二)個人賽:
1.三人制羽球(3對3)
(a)新制25分,不加分,13分換邊,縣內實力B、C、D級的選手報名參加,隊伍中至少要有一名C組(含)以下實力的選手。
(b)本賽事在縣內為第一次舉辦,相關規則及說明如附件。
(c)外縣市球友報名依「台灣羽球推廣協會羽球分級表」約9級以下。
備註1:本次團體賽事採讓分制(女子團體組除外),各組別男雙遇女雙讓5分,男雙遇混雙讓3分,混雙遇女雙讓3分。
備註2:各組別除了有特別規定外,每隊選手至多7名。
備註3:每位選手僅可報名一組團體組,不可跨組別報名。
備註4:大會將於兩天賽事的下午時段辦理羽球趣味活動,當天參賽選手均可現場排隊參加,完成挑戰可獲精美禮品一份(每人限領一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十三、競賽規則:
(一)團體賽均採循環賽,採總得分制算法如下:
1.循環賽總對戰得分累加;累計總得分多者為勝。
2.二隊總得分相等時,以對戰成績總分多者為勝,若總分相同,以點數多著為勝
3.三隊以上總得分相等時,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 累計三隊對戰各點比數總得分和,累計總得分多者為勝。
(2)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二)比賽方式及比賽組別視報名隊數多寡而作調整,由主辦方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三)團體賽若遇棄點狀況,不論棄任何一點,以25:0計分,另兩點可繼續參賽,成績照算。
(四)賽程出賽時間可能因選手棄權、受傷或實力落差而導致提早或延誤,參賽選手請於表定出賽前40~60分鐘前到場準備,大會若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之後賽程皆不得參賽且不得有議。
(五)比賽時若遇特殊事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六)如有刻意放水或中途棄權,經大會判定失格者,其所有比賽成績不予計算,後續賽程取消。
(七)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八)各隊如有抗議事件,需於出賽前正式提出抗議書及保證金1000元送達大會審查,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抗議成立保證金退還。
所有現場抗議事項,需於比賽開打前提出,一旦開賽後,則不接受任何抗議。
(九)請各隊選手於比賽報到時務必攜帶足資證明身分之含照片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及駕照等),俾作為主辦單位確認身分用,主審亦得於賽前點名時,要求提出身分證明文件。
(十)各組別3隊成賽,2隊(含)以下則取消該賽事。
十四、獎勵:
各組依報名隊伍數由主辦單位決定錄取名次。
| 報名隊伍數 | 3隊 | 4~5隊 | 6隊~9隊 | 10隊以上 |
| 錄取名次 | 取1名 | 取2名 | 取3名 | 取4名 |
| 獎勵 | 第一名獎金1200元 | 第一名獎金1200元 第二名獎金900元 | 第一名獎金1200元 第二名獎金900元 第三名獎金600元 | 第一名獎金1500元 第二名獎金1200元 第三名獎金900元 第四名獎金600元 |
團體賽:另頒發獎盃乙座及參賽選手每人獎牌乙面。
個人賽:頒發參賽選手獎牌乙面。
十五、活動行銷宣傳方式:透過電視、平面媒體、運動地圖、網路等媒體,宣傳「國民體育日」理念,營造運動生活化有利條件。
十六、本活動已投保公共意外險,若需個人保險請自行投保。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修正公佈於澎湖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粉絲專頁。
附則:
1.各參賽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2.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3.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4.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延後比賽日期之權利、參賽選手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用。
5.報名完成者若無正當理由主辦單位不受理退費事宜!
※逾期恕不受理,團體組請於報名前繳費完成,名單一經公告,不受理退賽與退費(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6.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指第三人體傷,非活動直接、人為因素受傷所能理賠,敬請知悉【相關細節仍以投保單位保單為主】。如需個人意外保險請自行加保。
7.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8.本次參賽選手報名完成後,即視為同意本賽事可以完全使用及授權活動肖像之相關影像、圖片作為存檔、公開播放、再製及進行賽事相關推廣之宣傳或其他用途等使用,將不需支付選手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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