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 目的
一、 擴大學生學習領域,提供學童課後藝能學習,開展多元智慧與能力。
二、 結合「SH150方案」,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與身體活動的能力。
三、 廣納校內外優秀師資,提升社團教學品質,提供多樣化學習管道,提倡休閒教育,協助家長安排學生優質課後活動,充實生活內涵,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貳、 期程及時間:配合本校暑期校園工程施工,調整上課期程及社團班別。自115/7/1至115/7/10週一至週五8:30-11:30或13:30-16:30,總計8日(24小時)課程。
參、 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
肆、 報名、錄取公告與收費:
一、 5/23(六) 12:00至6/1(一)12:00。採線上表單報名。
二、 採表單報名,統計學生報名人數,各社團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10-20名學生(若有校務發展需求,學校特色課後社團,則另行規劃安排之)及第二階段輔導學生改選其他社團(不足10人且開課老師不開課之學生或額滿未錄取之學生)。公佈育樂營開課結果及發下學生上課通知單。
三、 6/2-6/4辦理加、退選,需由學生或家長洽體育組辦理(電話或到校辦理)。
四、 6/15公佈社團開課選課結果。
五、 6/15-6/18發下學生上課通知單。
六、 課程學費收2160元(材料費由育樂營老師另收)。
七、 弱勢學生申請學費補助,由導師協助向訓育組提出,申請教儲戶補助或弱勢生相關經費,每生以補助一個班別為限。
八、 繳費單由出納協助印製、導師協助發放與收回收據。
伍、 退費標準:依據民國104年11月24日公發布,民國114年04月14日修正,桃教學字第1140033436號函,桃園市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一、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開課日前退出者,退還費用之70%;自實際開課日算起未逾三分之一課程,退還費用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課程(含) 者不予退還。
二、退社時,請填寫申請單,如有附帶學習材料或成品,若已採購完畢,則發給給教材、成品或材料,不予退費。
陸、 遵守事項:感謝您對本校課後社團的支持與肯定,為維護課後社團品質及學生安全,提醒貴家長,若孩子確定要參加課後社團,請務必遵守以下幾點規定,如違規經勸導未改善,計違規點達三次或以上,孩子下次報名社團資格列為候補:
一、請準時接回孩子:請家長務必準時接回學生及注意學生回家時間,請家長務必叮嚀走路回家孩子注意安全,逾時10分鐘記違規點一次。
二、按規定請假:參加課後社團學生若要請假,應由家長以書面或電話通知課後社團老師或請學校老師幫忙請假。
三、請準時繳交課後社團費用及材料費,如經催繳後仍逾期記違規點一次。
四、參加課後社團學生若有涉性平、霸凌、作弄同學、不服老師管教、破壞公物、……等相關行為偏差事件,本校得請學生退出課後社團,維持課程正常進行。
柒、相關資訊請聯絡 學務處體育組 蘇恩慈老師,電話:03-327050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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