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智服務人員4小時基礎訓練課程
115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嘉義長庚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一、 目的:1.強化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對於失智症相關專業知能與應用。
2.提升失智症照顧專業人員提供個案生活照護之服務品質。
3.儲備失智症照顧專業訓練之人力。
二、 課程日期:115年06月25日(星期四)。
三、 課程時間:12:40至17:10止。
四、 課程地點:嘉義長庚紀念醫院-院前區-B1階梯教室。
五、 課程地址:嘉義縣朴子市仁和里013鄰嘉朴路西段8號。
六、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七、 主辦單位:嘉義縣衛生局。
八、 協辦單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嘉義長庚紀念醫院。
九、 報名資格:巷弄長照站、文化健康站照顧服務員及服務人員。(以嘉義縣服務單位相關人員為優先)
已完成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並領有結訓證明
書者,得免接受失智服務人員基礎訓練課程4小時訓練。
十、 提供長照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十一、 報名日期:115年06月01日上午9點開放報名,預計報名人數90人。
【為維護課程品質,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十二、 報名費用:全程免費。(若不克參加課程,請於6月12日以前來電取消報名)
十三、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電話報名。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69f6a0184a4dfa3d】
十四、 如有其他相關事宜,請電洽本中心05-3621000分機2424林小姐。
十五、 注意事項:
(一)課程全程需親自簽到及簽退,不得代簽;若任一環節未完成簽到或簽退,將無法認列積分。
(二)全程參與者將核發研習證書,請於當日確認個人資料正確無誤,證書遺失恕不補發。
(三)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次課程行政作業與資料登錄使用,不作其他其他用途。
(四)教室內禁止飲食,僅可攜帶飲用水,如有需要請至教室外使用餐食。
(五)配合醫院用電安全規範,教室插座禁止使用充電設備,如有充電需求,請自備行動電源。
(六)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報名資格審查及錄取之最終決定權利。
十六、 課程表:
日期 | 時間 | 小時 | 課程名稱 | 講師 |
06/25 (四)
| 12:40-13:00 | 報到 | ||
13:00-15:00 | 2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 | 共樂居家護理所 郭芳雅 護理師 | |
15:00-15:10 | 中場休息 | |||
15:10-17:10 | 2 | 認識失智症 | 嘉義長庚醫院 精神科 王昱婷 醫師 | |
17:10~ | 賦歸 | |||
★因應無紙化,中心當日提供QRCode由學員自行下載講義,為維護智慧財產權,請勿轉載及另作他用。
十七、 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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