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介紹:
為提升國民面對第一現場緊急醫療救護之教育目的,針對急重症患者,在緊急傷病的現場、就醫的途中、乃至到達醫院急診部門前所提供的緊急醫療救護學知識、技術及其救護品質,台灣重症暨急救教育安全預防推廣協會(以下稱本會)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所頒布並發布「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於79年07月29日頒布)之法規及聯審資字第1150020040號函辦理,以此辦理EMT-1 初級救護技術員課程 (初訓)及及繼續教育等相關訓練。課程中予以符合其規範之緊急醫療救護專業與實務經驗的優良師資,且賦予其所學之學知識、技術及其救護品質等課程教育。
貳、依據:
一、「緊急醫療救護法」、「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二、「救護技術員訓練機關(構)或團體許可之審查作業原則」。
三、聯審資字第1150020040號函辦理。
參、主辦單位:台灣重症暨急救教育安全預防推廣協會。
肆、報名資格: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需相當國中(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伍、報名人數:每梯次共計32名,額滿為止。(若有未達必要人次,本會將不進行開辦)
陸、授課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61號2樓。
柒、報名費用:(團報另有優惠) (所有報名人員切記不要先行繳費,等候通知,謝謝)
每人新台幣 9,700 元整。(含講師(助教)、行政事務、證書、場地…等相關費用)
學生憑學生證優惠價:8,700 元整。(含講師(助教)、行政事務、證書、場地…等相關費用)
捌、課程梯次:115年 06月 13-14、19-21、27-28,共計7天(每天8小時,共計56小時)
玖、報名截止日期:以上每一梯次開課前03日(含六、日)。
拾、 參考教材講義內容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三條之訓練課程基準擬定所有教材與講義內容。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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