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持有本處聯名核發之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照者,請勿報名!
一、宗旨:為提升海洋環境維護及水上救難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駕馭安全常識,減少相關事故發生,協助已取得證照之水上摩托車教練及合格操作人員,定期參加由水域主管機關辦理之安全教育複訓講習,以提升水域活動安全與服務品質,並作為證書期滿換發之必要依據。
二、依據: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及水上摩托車教練執照授證原則。
三、主辦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五、講習日期、地點:
(一)室內課程(學科):如課程表
符合現地文化及水域遊憩管理辦法課程、包含保育課程及安全訓練課程。
(二) 時間:115年5月28日08:00-12:00(星期四)
(三) 地點:墾管處生態研習中心(94644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六、參訓資格:持有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認可核發之水上摩托車丙級教練證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訓練收費:(現場收費)參訓學員請於上課報到時需繳交證照費新台幣 $600元/位(研習費用由墾管處補助)。(請自備零錢繳交)
九、附則:
(一) 本複訓課程由本處主辦,委由中華民水中運動協會執行辦理,課程免費,學員僅需自行付擔證照費用。
(二) 本次訓練有附午餐,參訓學員需自備環保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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