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福利部北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
115年度輻傷事件醫療應變訓練通識課程
一、 主旨:
台灣一旦發生輻射傷害事件(以下簡稱輻傷事件),產生健康與人命上的危害時,醫療院所是初期應變相當重要的單位,從到院前的輻傷事件應變、到醫療院所的緊急應變(輻傷病人除污、緊急醫療處置),醫療從業人員都必須要有基本的知識,以協助輻傷病人的處置,因此對於輻傷急救責任醫院內的醫療及應變人員來說,一個完整而實用的訓練課程,是整體應變成功相當重要的一環。
二、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衛生福利部北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
協辦單位:新竹市衛生局、新竹縣政府衛生局、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衛生福利部北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
三、課程場次:7月9日(四)/輻傷事件醫療應變訓練通識課程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臨床技能訓練中心 (兒童大樓L棟B2)
四、 授課講師:
1.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診醫學部鄭銘泰醫師
2. 三軍總醫院 正子中心 林立凡主任
3. 基隆長庚紀念醫院 急診醫學科 郭靖怡醫師
五、 研習對象:
輻傷急救責任醫院、主管機關(衛福部、核安會、縣市衛生局所)、醫療院所醫護人員、REMOC、縣市消防局EMT、國防部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警政單位、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及國土安全辦公室等,對輻傷緊急醫療應變有興趣的相關人員。
※主辦單位有篩選之權利
六、 研習預定人數:每場60人
七、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限:即日起開放報名至額滿為止,報名資訊填寫不完整者視為放棄報名。
3. 參加人數額滿後,主辦單位有篩選之權力。
4. 北區聯絡人:北區-黃淑妏專員,聯絡電話03-3699721#2064
5. 學分認證: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台灣急診醫學會、輻射防護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學分申請中,以當日公佈為主。
八、備註:
1. 本課程不提供中餐。
2. 請配合全程參與課程使得給予上課證明。
3. 課後將進行隨堂測試,通過測試者事後Mail發予訓練證明及相關學會積分。
4. 課程備有飲水,為響應環保,學員請自行攜帶水杯。
5. 主辦單位有保留更改內容及講座之權利。
6. 本課程之相關講義及資料,須經授課講師同意才可提供。
7. 本課程為確保授課講師智慧財產權,未經授課講師同意,禁止課程中進行拍照、錄音及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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