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子館_5/6場次】115年度新北市親子館在職增能訓練5-1(必修)
★請於【4月21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
一、報名時間:1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4月21日(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
二、課程時間:1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至4時30,上課時數共計3小時
三、課程地點:新北市公共托育營運管理中心教育研習教室(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捷運路56號2樓)
四、參與對象:新北市63家親子館工作人員
五、課程內容:
1、主 題:教玩具回收管理與活動設計應用工作坊
2、類 別:第九類
3、講 師:玩具銀行執行長兼主任-張維庭老師
六、課程須知:
1、上課通知單:將於【4月29日星期三前】寄至您本表填寫的信箱,若未收到請來電或寫信告知,以免影響您的上課權益。
2、課程簽到退:課程當天中午1時10分開放簽到,課程結束後簽退。
七、注意事項:
1、依據111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立之「親子館工作人員在職訓練課程實施計畫」規劃辦理,自112年度起,親子館工作人員建議每年接受18小時親子館相關訓練。
2、依據111年12月5日聯繫會議內容:「...培訓若安排於上班日,親子館工作人員應請公假參與;若安排於非上班日,親子館工作人員應有補休權益...」,故親子館工作人員參與本課程得請公假或補休參與。
3、如已報名成功者,請確認是否有收到BeClass報名成功通知信件(無論正取或是候補皆會收到),如需調整或取消報名課程,請自行使用您的序號、密碼登入系統修改。若報名已截止,請務必於「上課前3日」寫信或來電告知,未依規定請假者將視為曠課(無故未到),請務必愛惜報名與上課權益。
4、本課程須由參與學員本人「完整參與」及「簽到退」,方得列入「親子館人員每年 18 小時訓練時數」及「托育人員每年18小時訓練時數」,不得請他人代為簽名或假冒他人名義出席,以免觸犯偽造文書等刑法規定;請勿攜帶同伴或子女,現場無提供照護服務,僅限參與學員本人進入活動場地。
6、課程研習時數將由本營管中心提報給社會局。
7、開始課程後遲到或早退缺席時間【超過15分鐘者】,將「不核予研習時數」。
8、研習報名完成後僅限本人參加,請勿攜帶同伴或子女,研習現場無提供照護服務,僅限本人進入研習場地。
9、本場地不提供電子產品充電設備及插座、場內不開放飲食,並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及垃圾分類。
10、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活動中未經同意禁止錄影、錄音。
11、為尊重講師及參與學員,敬請準時參與本活動,並請遵守活動規範,請將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模式,避免影響講師及其他學員權益。
12、本課程視實際狀況做滾動式調整,若有調整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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