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體總業字第1150000609號函核定辦理。
二、辦理宗旨:為培育國內裁判與國際接軌, 使國內裁判進修登山車規則以及執法專業度,除提昇國家裁
判執法品質外並隨時接受國際更新的裁判法規,使國家裁判有學理印證實務之經驗特舉辦該次講習。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自由車協會 。
六、日 期:
1. 學科:115年7月14日至7月17日(二~五),共 4 天。
2. 增能:1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二~四),共 3 天。
3. 實習:115年7月18日、19日(六、日),共 2 天。。
七、地點:
1.學科 、增能:臺中市立自由車場(臺中市清水區鰲海路70號)
2.實 習:雲林(登山車錦標賽)
八、參加對象:凡具有下列資格者。
(1)取證資格持有B級裁判證 3 年以上(註 1),具從事裁判實務工作經驗。
註 1: 自前一級別發證日期起計至講習會辦理日期前一天需符合規定之年限。
(2)增能資格:具有本會 A 級、 B 級或 C 級裁判或教練證照。
九、名 額:至多 30 名(報名人數超過時, 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達 20 名開課 。
十、講 師: 本會聘請國際裁判 亞洲自由車總會管理委員及財務長 Beatrice Lajawa(馬來西亞籍)擔任。
十一、報名手續:
(1)自即日起至 115 年 6 月 1 日(一)止。
(2)採用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報名,不受理電話報名及臨時報名,若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截
止日期未繳交費用者視同放棄 。
(3)所需資料:
a.最近二吋半身相片。
b.(省、院轄市 )級裁判證正反面。
c.檢附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良民證),審查資格用,課程報到當日繳交即可。報名增能課程
者無需檢附。
d. 報名費:
● 取證:新台幣4,000元整(含講師費、午餐、保險、講義、證照)
● 增能:新台幣1,000元整(含講師費、午餐、保險、講義、證照)/天,報名3天優惠天優惠2,800元整。
(4)匯款至主辦單位帳號:匯款至主辦單位帳號:
華南銀行楠梓分行008
帳號:7111 0002 2818
戶名: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5)逾期、資料逾期、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報名截止後,如因事故需取消參加,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活動前10天內取消報名將不予退費。
十二、報到日期:115年7月14日至7月19日(二~日)
十三、證書:(1)具備B級裁判證三年以上者修滿全部課程,並經考試學科 6 0%,術科4 0%,學科+術科
成績達 85 分者, 由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後核發 A 級裁判證(由體育總會統一
製作)。
(2)增能者核發研習證明書 。
十四、本辦法報請運動部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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