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115年度C級划船裁判暨增講習會申辦計畫
本計畫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5年3月11日體總輔字第1150000544號函備查
一、依 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辦理。
二、主 旨:為提昇我國划船裁判素質,培養基層裁判人才,建立裁判及執法之共識,樹立
裁判專業權威,以利提昇我國划船運動之發展。
三、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承辦單位:桃園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桃園市水
上運動推廣協會。
七、講習時間:115年4月24日至26日。
實習時間: 115年5月30日。
八、講習地點: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桃園校區弘毅樓教室待定另行公告。 (地址:桃園市平
鎮區福龍路1段100號)。
實習地點: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10491臺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九、報名資格:
(一)需年滿18歲,並具對划船裁判有興趣者。
(二)講習名額:預定30名(額滿截止),開課人數達10人(含以上開課)。
十、報名方式: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5dd69b8c0dd2cdb7
十一、報名截止日期:115年4月10日下午17時。
十二、報名費用:
(一)考取證照(含講習)費用:新臺幣2,500元整。
僅參加講習(不參加檢定)費用:新臺幣1,000元整。
證照製作費:新臺幣300元整(考試通過後另行繳交並領取證照)
(二)匯款方式:
1.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內湖分行(銀行代號:013)
戶名:中華民國划船協會,帳號:073-03-200394-7
2.匯款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匯款後五碼,並請於115年4月10日前完成
匯款程序,逾期將不受理
聯絡電話:02-27735755及02-87711434
4.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十三、發證方式:
(一)參加講習會者須全程參與,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但
缺課達4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科及術科測驗。
(二)凡參加本次教練講習考試分為學科考試佔100分,成績總合須達70分以上者(學
科80%、術科20%),且一年內需完成實習者,備冊經本會呈報中華民國體育運
動總會核准後,核發C級裁判證。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需檢附近一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十五、本計畫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良民證所稱「最近一個月內」,係指申請人提出報名申請之日期與其所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開立日期間隔在一個月以內。
詳細課表及計劃書請至本會網站下載:
https://www.rowing.org.tw/h/Index?key=adf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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