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週六育樂營招生簡章
一、活動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假期體育育樂營實施及考核要點」。
二、活動期程:115年4月18日至115年5月30日(5月1日勞動節連假不上課)
每週六上午9:00~10:50,授課2節,每節50分鐘,共6次 。
三、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由家長申請並經學校審核同意者。
四、收費說明:全學期按實際節數計算費用,待確定錄取開班後另製發【活動費】繳費單,於期限內至土地銀行各分行或7-11繳費。各班別之專用【教材費】由參加學生自行於上課時交給任課教師。
五、開課班別及費用:每週課程規劃請至本校網站參閱
| 類別 | 編號 | 班別 | 對象 (年級) | 人數 | 教師 | 最高班數 | 活動費 | 備註(自備用具及材料費) |
| 體育 類 | 1 | 活力田徑運動營 | 1~6 | 15~22 | 林廷蓁 | 1 | 1029元 | 自備水壺、毛巾 |
| 2 | 桌球社 | 1~6 | 15~22 | 謝政諭 | 1 | 1029元 | 材料費100元 | |
| 3 | 羽球社 | 1~6 | 15~20 | 傳羽運動館 | 2 | 1029元 | 材料費200元 | |
| 藝術科學類 | 4 | 超級Q比機器人 | 1~6 | 15~22 | 陳雅雯 | 1 | 857元 | 材料費900元(含遙控機器人組、電池、簡易機械組合) |
| 5 | 可愛手縫娃娃 | 1~6 | 15~22 | 劉宇芯 | 1 | 857元 | 材料費680元 | |
| 6 | 創意拼豆 | 1~6 | 15~22 | 李婕妤 | 1 | 857元 | 材料費820元 | |
| 7 | 超級魔法師 | 1~6 | 15~22 | 蘇立智 | 1 | 857元 | 材料費850元(含12項精選魔術道具) | |
| 8 | 手工餅乾甜點社 | 1~6 | 15~22 | 林玎玲 | 1 | 857元 | 材料費900 元 *請自備保鮮盒、抹布、圍裙 | |
| 9 | 空間大師3D列印筆社 | 1~6 | 15~22 | 李東贏 | 1 | 857元 | 新生必須購買材料費1500元(含安全低溫3D筆*1、描繪版*10、練習低溫線材*3捲、3D筆禮盒&收納袋、課堂所需低溫線材) 舊生(之前有上過此社團者)材料費750元(含新版描繪版*10、課堂所需低溫線材) | |
| 10 | AI積木桌遊無人機社 | 1~6 | 15~22 | 徐雅恬 | 1 | 857元 | 材料設備租借授權費 2133元 (積木教材2套帶回家) | |
| 11 | 精靈王者大冒險 | 1~6 | 15~22 | 林淑娟 | 1 | 857元 | 材料費1300元(上課桌遊租借費用,非贈送桌遊) | |
| 12 | 競技疊杯 | 1~6 | 15~22 | 林宜侃 | 1 | 857元 | 材料費600元 |
2.相關課程內容得視學生情況及場地因素進行調整。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請於本校首頁(https://yces.tc.edu.tw/),點選114學年度第2學期週六育樂營招生公告內點選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5d269aa2f829a9a5進行線上報名。
(二)自115年3月23日(一)下午1:30起至115年3月26日(四) 晚上11:59截止線上報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請務必詳閱簡章並謹慎審視報名資料,網路報名成功後會獲得查詢序號、查詢密碼一組,請牢記序號與密碼以供日後可能的編修、查詢或取消,期限內可自行上網更改。報名上有相關問題,請於報名期限內電洽學務處訓育組(04-24757468#722) 辦理。
七、退費基準:
(一)報名截止後視人數確定開班,確定開班當日於學校官網公告錄取名單。
(二)學生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活動費)之七成。
(三)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ㄧ者,退還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活動費)之半數
(四)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ㄧ者,不予退還。
(五)學校因故或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而致放假停課(依市府公告為準),依未辦理之節數,於活動結束退還費用或減收。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子女若有重大疾病或特殊身心狀況,請務必於報名表上說明,如有隱瞞或疏忽致意外發生,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二)請於期限內完成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三)凡申請參加本活動經錄取後未如期繳費,經校方限期催繳後仍未繳費者,取消其參加資格。
(四)如需請假,請提前撥打本校請假專線留言請假(請假專線04-2475-7468分機725),或請小朋友先行告知社團任課老師,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凡申請參加本活動經錄取後無故未繳費,或超過2次無故缺席者,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五)家長應自行負責學生放學安全照護,如逾11:30未接回學生經學校通知超過2次以上者,本校得逕行通知退費並取消其參加資格。
(六)若有違反規定或影響其他同學學習權益之行為,經教師輔導仍無法改善,學務處(書面)通知家長三次以上,將取消參加育樂營上課資格,學校將依簡章退費辦法辦理退費,懇請家長另尋其他校外服務。
(七)相關課程內容得視學生情況及場地因素進行調整。
九、本招生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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