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業訓練中心
基於新修之[承攬司法]進階版(新北場~假日班)
~以114.12/19最新職安法重點條文 為主軸~(雙料=最新修法重點闡釋+承攬司法の精華版)
一、日期:115年4月18日(星期六)日間班09:00~17:00共計7小時 實體
二、研習對象:(不限行業)對本課程有興趣者,均歡迎報名參加 (開班門檻:20人)
三、(預定)授課主題: 講義-第179版 [ DM版本-V1.0 of 115.02.19 ]
◆ [業主之判斷5原則]=真的無用論嗎?→司法機關的認定 v.s. 勞檢認定 歧異
● 各打50大板?台中勞檢雖認定→全聯並非原事業單位(無法律責任)。檢察官-為何仍起訴
◆(如何拿捏?)[業主]若涉入管理,將來外包會全部都被打入「原事業單位」?
◆(今非昔比)「業主」越來越難當:[法義務]上身→將來會引發民事賠償責任
◆ (立委的 天外飛來一筆)→承攬危害告知法義務(應有作為)的重大改變
◆ 不可再 單純延用舊有傳統制式表單-因已不符合新法遵之需求,否則 = 違法
◆(法定 v.s. 非法定 的抉擇)風險評估「技法」種類何其多,如何[因事]制宜?
◆「急迫型」交付承攬及「緊急變更」:如何選擇風險評估「技法」類型呢?
◆ 如何運用現有的風險評估資料:來輕鬆轉換「新規的」承攬危害告知呢?
◆ 共同作業判斷的法律爭點與歧異
◆ 共同作業的法令構成要件升級?
◆「法院」對於共同作業的判斷:最新見解與影響
◆「租、借」法律關係:於職安法令的 [法義務、責任區分]之過去與未來變動
◆ 什麼是:「假租地=真承攬」型的脫法行為呢?法律風險為何?
●(惹來一身腥)設備機具[借]給第3人使用:衍生之職災法律責任=簡直自找麻煩❗
事業單位如何管制「員工任意出借設備」的不當行為?
◆ 職災發生時的職安法律責任「再釐清」:位階升級之影響
四、講師:黃照雄 技師
(84年起-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法 講師;受聘事業單位性平、性騷擾、職場不法案件 調查小組之外部專業人員~法律 專長)
仲裁人 / 勞資爭議 調解委員 / 調解代理人(民72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101財經法律碩士;80起管理顧問公司)
83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79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98年起BSCI驗廠顧問
114年起-受聘 彰化縣 9個鄉鎮的公所、及鄉鎮民代表會的[職場霸凌(不法侵害) 調查]及安全衛生委員-共計 12個機關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並接受委任-擔任代理人。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
各種 法律諮詢等41年多法律實務經驗。(法院 專利民事案件 律師之協同訴訟代理人 序號No.25⇒依據法律 合法出庭擔當)
五、費用:115.3/18起 特價3,500元; 原價4,500元 (含:講義、午餐及稅…等)
於115/3/17前報名且繳費完成者:享早鳥優惠價: 3,000元 /人
舊學員一律VIP優惠價:2,700元 /人 講師團報:另有優惠
六、舉辦單位:苗栗縣竹南鎮大埔一街12號(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訓中心)
七、上課地點: 三重 ;原則上 預定(暫訂)在:三重 勞工中心
八、報名洽詢電話 ☎(037)586-161 Fax: (037)582-121 官方LINE ID:037586161
承辦人:林先生
九、匯款資訊
銀行:華南銀行(南三重分行) 代號:008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
帳號:171100056663
匯款後請致電或訊息告知匯款時間及末五碼,才不會影響您的寶貴權益喔!
•連絡電話:037-586161
●特別說明:本課程不會發給回訓時數條,報名之前請「務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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