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遇見大同寫生活動 完整簡章下載
一、 主辦單位: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二、 活動時間:115年3月21日(六)上午08:30-12:00
三、 參與人數:150人
四、 報到地點:宜蘭縣大同鄉旅遊服務中心服務台前(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林家巷2-15號)。
五、 活動獎勵:活動完成寫生作品繳件者,可獲得200元禮券(聯合勸募)、餐盒1份及精美好禮1份 (野餐墊或露營椅二擇一),1人限領1次,不可重複。
六、 活動規則:
1. 報到時間:115年3月21日(六)上午08:30起至09:30止。
2. 參與年齡:不分齡,對寫生活動有興趣的民眾皆可參加。
3. 寫生主題:以九寮溪生態園區(含大同鄉旅服中心)、崙埤河濱公園(含泰雅地景公園)為主題,題目自訂及表現形式風格不拘。
4. 作品規格:報到時領取主辦單位發放之專用四開畫紙(後面蓋有活動印章),每人作品以一張為限(直橫方向不限),如遇畫紙毀損可至報到處換一次,並將原畫紙繳回。
5. 繪畫媒材:不限(鉛筆、蠟筆、水彩…皆可),形式不拘。繪畫用具一律由參與者自備(包含顏料、畫筆、畫板、畫架等)。
6. 收件時間:115年3月21日(六)上午10時起至12時止,逾時不予收件。
七、 注意事項:
1. 汽車進入大同鄉旅遊服務中心附設停車場,需自付停車費,收費方式為50元/次。
2. 參加者所繳交之寫生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恕不退還,若參與活動者希望保留原件者,請勿報名參加。
3. 參加者報名時即表示同意本活動蒐集您的姓名、電話、地址等資料,相關資料將於本活動期間內保存,並僅供本次活動使用。
4. 參加者報名時即表示同意主辦單位進行攝影、錄影等活動紀錄,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含有肖像之影片或照片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等公開平台公開播送、傳輸。
5. 參加本次寫生活動者,表示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完整享有著作權法規定之權利,包含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等權利。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自活動當日繳件起無條件、永久授權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及經主辦單位核准的機關團體保有拍照、發表、印刷、公開展示及出版等權利,作為非商業性使用,且不需另給報酬。參加者承諾不對主辦單位或經主辦單位同意利用作品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亦不得撤銷授權。報名參加本次活動或繳交相關作品即視同接受主辦單位前述有關文宣出版、權利歸屬、授權及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處理等事項聲明之內容。不同意者,則視同放棄活動資格。
6. 嚴禁代筆、抄襲、模仿、資料填寫不實。
7. 為顧及安全,參與本活動之兒童須有成人陪同,請參與者及陪同眷屬注意自身安全,並協助維持環境整潔,自行帶走相關垃圾及廢棄物。
8. 寫生活動在戶外進行,參賽者請自備飲用水(大同鄉旅遊服務中心有飲水機)及必要之防曬、防雨用品(如地墊、椅子、傘具等)。
9. 活動參與者及相關人員活動日當天之健康狀況應自行留意與負責,若因個人健康因素或行為不慎(如奔跑跌倒、碰撞、被樹根或其他障礙物絆倒等)而導致之任何事故,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活動當日若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發布宜蘭縣停止上班上課,本活動暫停,將另行擇期辦理。活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亦得取消或順延,相關消息將公告於大同鄉旅遊服務中心FB,敬請留意相關訊息。
11. 活動最新消息將隨時公告於大同鄉旅遊服務中心FB,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決定,與得隨時補充修訂調整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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