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充說明|法律處理原則】
針對後續可能涉及之法律行動,說明如下:
如需對上游公司正式採取法律程序,該行動係基於「多數資金受影響之共同權益」,並非任何個人或單一團隊之私益。
因此,相關法律處理將於事前完整說明內容與方向後,採「自願參與、共同分攤」方式進行;未參與者,亦不影響其自行主張權利。
相關進度將統一以公告方式說明。
| 處置 | 提告 | 不提告 |
| 事項 | 對上游公司正式採取法律提告程序,請求返還ETH全部價金(本金+回饋金)。 | 與上游公司進行協商,簽屬協議書後的一年開始給付, |
| 每月一期, 每月分期付款購買金額的0.5 -1% 依市場狀況調升。 | ||
| 時效性 | 法律提告程序,可能一審 . 二審 . 三審 . 更審…..等等,時間可能1年~數年之久。 | 每月分期付款購買金額的0.5 -1%, |
| 100%全部還完,最快也要1年+100個月=1年+8.3年=9.3年 | ||
| 拿回錢之可能性 | 1.檢調查扣之設備,採取法律提告程序,請求返還。 | 1.上游公司勝訴,協議每月分期付款將能進行,時間要9年3個月還完。 |
| 2.取回設備後,裡面如果有ETH,就能將EGT換成ETH,即可返還全部價金(本金+回饋金)。 | 2.上游公司敗訴,協議每月分期付款將無法達成還款。 | |
| 3.取回設備後,裡面如果沒有ETH,將拿不到ETH。 | 3.時間要 9年 3個月。 | |
| 4.時間可能1年~數年之久。 | ||
| 5.需支付律師費大家分攤,且律師費無法拿回。 | ||
| 提告 / 不提告 | 提告 : 有機會拿回錢。 | 不提告 : 敗訴無法拿回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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