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團法人高雄市企業管理交流協會
新修[職安法]重點條文解析班[高雄場~假日班]
~ 以114.12/19總統府公告 新法 為中心 ~
一、日期:115年3月22日 星期日日間班09:00-16:00 6小時 實體
二、研習對象:(不限 行業)對本課程有興趣者,均歡迎報名參加(開班門檻:25人)
👉(預定)主題:講義:第177版 精華版 [ DM-v3.0 of 115.1.24]V1.0-114.11/29
◆ (職場不法)的法定義務加重,如何因應呢?
◆ (今非昔比)「業主」越來越難當:[法義務]上身→將來會引發民事賠償責任。
◆ (立委的 天外飛來一筆)→承攬危害告知法義務(應有作為)的重大改變。
◆ 不可再 單純延用舊有傳統制式表單-因已不符合新法遵之需求,否則 = 違法。
◆ (法定 v.s. 非法定 的抉擇)風險評估「技法」種類何其多,如何[因事]制宜?
◆ 「急迫型」交付承攬及「緊急變更」:如何選擇風險評估「技法」類型呢?
◆ 如何運用現有的風險評估資料:來輕鬆轉換「新規的」承攬危害告知呢?
◆ 共同作業判斷的法律爭點與歧異。
◆ 共同作業的法令構成要件升級?
◆ 「法院」對於共同作業的判斷:最新見解與影響。
◆ 「租、借」法律關係:於職安法令的 [法義務、責任區分]之過去與未來變動。
◆ 什麼是:「假租地=真承攬」型的脫法行為呢?法律風險為何?
● (惹來一身腥)設備機具[借]給第3人使用:衍生之職災法律責任=簡直自找麻煩❗
事業單位如何管制「員工任意出借設備」的不當行為?
◆ 職災發生時的職安法律責任「在釐清」:位階升級之影響。
三、講師:黃照雄技師(84年起-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法 講師;事業單位性平、性騷擾、職場不法案件 調查小組之外部專業人員~法律 專長)仲裁人 / 勞資爭議 調解委員 / 調解代理人(民72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101財經法律碩士;80起管理顧問公司)83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79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98年起BSCI驗廠顧問💘114年起-受聘 彰化縣 9個鄉鎮的公所、及鄉鎮民代表會的[職場霸凌(不法侵害) 調查]及安全衛生委員-共計12個公務機關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並接受委任-擔任代理人。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各種 法律諮詢等41年多法律實務經驗。(法院 專利民事案件 律師之協同訴訟代理人 序號No.25⇒依據法律 合法出庭擔當)
四、費用:優惠價:115.3/9 起3,100元 (原價$4000元)
115/3/8日前報名且繳費完成者:享早鳥優惠價:2,700元
五、舉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企業管理交流協會/執行單位:成盛企業有限公司
六、上課地點: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91號3F-1 (捷運紅線R12後驛站4號出口上來往前直走3分鐘)
七、報名洽詢電話☎ (07) 3229964 曹小姐
◆重要事項◆
1.全程參與本課程者,當日課後發給本協會之「訓練證書」
2.本課程不會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回訓時數條)
3.本課程無法抵充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或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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