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度「督導專業訓練36小時」簡章
壹、依 據:
一、115年度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計畫—彙管作業服務。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9條相關規定,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督導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取得專業督導資格。
貳、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參、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肆、辦理日期:115年4月9日~4月28日間,共6日。
伍、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7樓713教室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陸、參訓資格: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準則第 3 條第 1 款至第 5 款規定專業人員資格之一並取得資格認證者,包含:職業訓練師、職業訓練員、職業輔導評量員、就業服務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
二、從事所督導業務之工作3年以上。
柒、錄訓順序:
一、第1順位: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符合參訓資格者。
二、第2順位:北基宜花金馬區除上述所列縣市外,符合參訓資格者。
三、第3順位:其他縣市有認證需求者。
四、第4順位:機關(單位)主管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
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月23日上午10時起至3月6日下午5時止。
二、採線上報名
三、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切結書、職業重建人員資格認證證明文件影本、從事所督導業務3年以上工作證明書。
四、隨班附讀者,請寄送切結書、已完成課程之證明文件影本,以及補課申請表。
五、請於3月6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述報名手續,並來電或Email確認是否報名成功。若逾期、未完成網站報名及未於截止時間前送達完整報名資料者,將不予受理。
玖、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以20人為原則,另提供5位補課名額。
二、錄訓公告:報名截止後,本中心將依錄訓標準進行審查,並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經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審核同意後,將於3月25日前於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與臺師大特教中心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三、錄訓後若不克前來者,請務必於3月31日前通知承辦單位,以便安排備取人員遞補,也確保未來參與權益。
拾、結訓成績考核:
一、結訓證書核發:全程參與訓練並取得全部合格之成績者,將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發結訓證書。
二、時數證明核發:未能全程參與訓練者暨補課學員,將視實際參與課程考試(或報告)合格之時數,核發時數證明。
三、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訓練,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學員請假需填寫假單。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五、每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交課堂作業報告,學員隨堂成績須達70分才算及格。不及格者給予1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補考內容與方式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若成績仍未達70分則該課程視為不及格。
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者,需請假1小時。
二、課程上、下午均需簽到/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三、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衛生紙及保暖衣物等個人用品。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此次課程未提供中午餐盒。
拾貳、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本中心業務聯繫窗口:
徐小姐(02)7749-5470
babalila@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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