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項
1、報名至 115年1月26日(週一) 16:00 前,逾期不受理網路報名,若報名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依下列先後
順序錄取:
A.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B.中低收入戶。
C.有親兄弟姊妹同時上課後照顧,報名時需要填寫清楚。
D.依報名先後順序。依規每班15~25人,未滿15人則不開班。
2、於 115年1月28日前於學校處室公告網頁公布錄取名單,2月23日(週一)開學當天即開始上課。課
後照顧使用教室:一、二年級混合班 (課照老師 教室) , 三、四年級混合班 (課照老師 教室)
3、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得優惠免繳本活動之費用,並於開學第一週附上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A.低收入戶:請附上「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一份。
B.特殊學生:請附上有效的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C.學生為原住民:請附上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4、為了避免造成家長、導師困擾,本學期採一次報名開學後,三聯單繳費,請至超商(7-11、全家、萊爾
富、OK)或信用卡網路繳費,收據請再交回學務處訓育組。
5、參加課後照顧活動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當日若有急事不能參加請務必向老師請假或告知學務處訓育組
(04-23692359 轉 724),或學校電話加課照教室電話分機。
6、放學時,請家長準時接回,未能準時接回者,老師得將學生託守衛室照管。經常未準時接回者,除補繳
耽延時間之費用外,學校得於下個月不接受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7、請評估貴子弟實際需求後,申請未來要參加校內課照或校外安親,若申請通過校內課照無正當理由退
班,未來申請時將列入候補名單。
8、課後照顧班以照顧學生安全為主,亦會提醒、指導學生習寫學校作業。
9、退費方式: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而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上課,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但若為不可抗拒如颱風、地震等因素,由市府宣布不上課或學生因故(事病假)未到,則不予
扣減費用。
臺中市北屯區松強國民小學學務處| 照顧對象 | 照顧時段 |
| 一、二年級 | 每週一、三、四、五 12:40~16:00 |
| 每週一~每週五 16:00~17:30 | |
| 三、四年級 | 每週一、三 12:40~16:00 |
| 每週一~每週五 16: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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