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南屯區大新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二學期
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暨報名簡章
一、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1/19(一)20:00~1/22(四)23:59
報名人數:一年級上限48人,其餘年級上限24人,候補6人。
*報名成功/候補皆會收到信件通知,請家長留意,或可至信箱確認排序。
二、辦理時間:
115年2月23日~115年6月30日,每週一至週五上課日,照顧時
間為每日放學後至下午六時。
*若無法配合接送時間,不適宜報名。
三、對象:
本校114學年度一、二、三、四、五、六年級學生。
四、編班方式:
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每班24人;若候補學生有遞補上,將於
報名結束後,再另行電話通知。
五、收費標準:
(一)每生每小時收費二十八元;每月學習材料費150元。
(二)依在校上課日數,一次報名,分兩次繳交費用。
第一次 115/02/23-115/04/30
第二次 115/05/01-115/06/30
如下費用暫以本學期上課日數估算,開學後若實際上課日數有異動,將另行調整。
年級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月份 未訂餐 有訂餐 未訂餐 有訂餐 未訂餐 有訂餐
2~4月 7338 9318 5154 6199 4398 4948
5~6月 6432 8192 4500 5435 3744 4184
★退費標準:依據「台中市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注意事項」
開班後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一而申請退費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
二;超過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者,退還費用之三分之一。若申請退費時
已超過上課總數之三分之二者,將不予退費。
★凡因故或放假日,學校未辦理照顧之時數,得於下次繳費時扣減費
用,但若為學生因故(事病假)未上課,則不予扣減費用。
(三)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之學生具證明文件者,可減免照顧費用。
(四)若次月因故無法繼續參加課照者,請於次月前一週告知訓育組,
以利辦理退費事宜。
(五)為因應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調漲,課照班收費一切以教育局公告為主,可能略有調整。
六、活動內容:以家庭作業書寫、團康與體能活動為主。
七、師資:指導教師每班至少一人。
八、活動場所:以校園內為範圍,使用教室為課後照顧教室或課照老師教室。
九、參加課照之學生,每日應準時至課照教室進行課照活動,中途不
得任意離校。欲請假者,請提前告知課照老師,以利課照老師掌
握學生人數。
十、課照上課期間,如有違反課照班級相關常規規定者,學校得停止
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十一、放學時,學生應由家長或委託人準時負責接回,如未能準時接
回者,學生得自行於門口等候或自行返家,家長不得異議;經常未
準時接回者,耽延三次以上者,學校得停止其參加課後照顧活動。
★課照相關問題洽詢專線:04-24716609*722 訓育組 陳老師。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