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縣衛生局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三、參訓對象:任職於彰化縣轄區(優先)
1.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提供失智個案服務之照顧服務員
長照小卡是「照顧服務員」才有長照積分!
醫事人員、居督、其他職稱皆無長照積分!
2.失智據點人員
※報名資格及積分認證提醒(報名前請確認是否符合以下資格再行報名,不符資格者不得回溯、追認積分)
112年1月1日起,應於開課前符合以下條件,始能採認積分:
1.持有有效長照小卡
2.上課前已完成登錄在長照機構
四、參加人數:限額50人,額滿為止
五、訓練日期:115年4/18(六)、4/19(日)、4/25(六),共計三天20小時
六、訓練地點: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二樓百人會議室(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二段80號)
七、報名方式:
八、結業資格:
◎提醒: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10條、第23條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照顧服務人員應依第17條規定,由其服務機構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登錄並完成後,且實際提供長照服務後,有實務工作基礎再提升各項專業知能,如:失智症相關訓練或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才能服務失智症或未滿45歲但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之失能者。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