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第一梯次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
一、目的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10條第二條第一款,照顧服務人員應接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後,始得照顧未滿四十五歲之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二、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私立慈美老人養護中心
協辦單位:基隆市長照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三、參加對象:
具有長照服務人員證明(長照小卡)且具實際照顧經驗者。(包含:照顧服務人員)
當天請繳交衛福部長照人員管理資訊系統截圖
四、訓練日期:
115年3月06日(星期五,4小時)、
114年3月07日(星期六,8小時)、
114年3月08日(星期日,8小時)。
五、上課地點:基隆市七堵區南興路37號3樓
六、人數限制:40人。
七、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需於報名時檢附『長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小卡),由承辦單位審查是否符合
資格。
報名方式:請來電(02)24552527 或(02)24250095 (不接受現場報名)。
八、報名費用:每人2500元。~二人以上團體報名享早鳥優惠 2,250元/人~
九、繳費方式:
匯款銀行:二信七堵分社 (115)
戶名:基隆市長照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帳號:050-10-01158-6
十一、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課程(無遲到、缺課、請假等情況),於課程結訓後始紀錄長照積分的認證,並發予上課證明。
十二、其它注意事項
十三、退款方式: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書面辦理退訓完成者, 依下方式辦理:
| 時 間 | 退款金額 |
| 開訓三週前自請退訓 | 酌收行政處理費用500元 |
| 開訓二週前自請退訓 | 退還總繳費用之50%,並酌收行政處理費用500元 |
| 開訓前二週至當日自請退訓(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 不予退費 |
| 退款方式 :富邦銀行退款,非富邦銀行退款者,需自付匯費(限學員個人帳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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