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115年度丙級水中有氧教練講習會暨增能課程實施計畫(第28期)
一、宗 旨:提升民眾健康體適能之能力、落實海洋國家之概念、加強水域運動發展的普及性與豐富性,以培育水中有氧運動指導人才,充實專業管理及人力推廣為目標。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本會水中有氧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舞動陽光-苓雅運動中心
五、講習日期:115年03月21日至23日,共計3日
六、講習地點及相關事項:
(一)學科:苓雅運動中心(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6號)。
(二)術科:苓雅運動中心游泳池(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4巷1號)。
七、課程表:如附表
八、招生人數: 20人額滿。
九、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對水域休閒運動有興趣者。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報名費:
(一)講習會:每人3,500元(3/21-23)
(二)增能課程:每人1,200元(3/21)
(三)課程中途退訓者,概不退費。
十一、請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費用及良民證報到時繳交。。
報名截止日期:115年03月13日下午12時前(額滿即結束報名)。
十二、報名單位聯絡窗口:
曾昱彰,E–mail:ctuf111@gmail.com LINE ID:z6707 行動電話:0931-847595
十三、報名相關細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非亞奧運體育團體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及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者,不發給證照。
十四、聲明條款【承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主辦單位,得依實況調整課程。
十五、證照年限與補發:
(一)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二)證照(遺失、誤植、更名)補發:每張500元整。
| 滿意調查問卷:https://forms.gle/RcXzkeGdbQh4vnWi6 請學員於講習會後,填寫如上表單,感謝您的填答! | Google表單 |
附表一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115年丙級水中有氧教練講習會暨增能課程表
| 日期 時間 | 3月21日 (星期六) (增能課程) | 3月22日 (星期日) | 3月23日 (星期一) |
| 07:30~08:00 | 學 員 報 到 | 學 員 報 到 | 教學實習 |
| 08:00~08:20 | 始 業 式 | ||
| 08:20~09:10 | 水中有氧歷史發展及演進 | 水中有氧課程設計原則 | |
| 09:20~10:10 | 兒童及青少年運動訓練注意事項 | 水中有氧課程設計原則 運動規則 | |
| 10:20~11:10 | 性別平等教育 (性別意識與知能教育) | 團體運作教學指導技術 | |
| 11:20~12:10 | 運動科學理論 (生理學、心理學、力學、社會學) | 運動基本技術 及術科動作講解 | |
| 12:10~13:00 | 午餐及休息 | 午餐及休息 | |
| 13:00~13:50 | 運動傷害防護 | 水中有氧課程實務教學I (戰略與戰術) | |
| 14:00~14:50 | 救生技術運用 | 水中有氧課程實務教學I | |
| 15:00~15:50 | 運動營養學 | 水中有氧課程實務教學II | |
| 16:00~16:50 | 肌力體能訓練法與伸展原理 | 水中有氧課程實務教學II | |
| 17:00~17:20 | 綜合座談 | 綜合座談 | 綜合座談 |
| 備註:講師及總教練保有課程時間增減、課程調換及上課地點調整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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