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照顧班實施方法
※本校課後照顧班委託中華民國兒童課後照顧輔導協會辦理
一、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二、實施對象:本校1-6年級學生。
三、實施日期: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6月29日【星期一】止。(※以教育部公告日期為主)
四、上課時段:
A班-12:00-16:00 、 B班-16:00-18:30 、 A.B班-12:00-18:30
| 年級 | A班天數/B班天數 | A班預估費用/A.B班預估費用 |
| 低年級 | 67天/85天 | 7,848元/15,315元 |
| 中年級 | 32天/85天 | 3,748元/11,215元 |
| 五年級 | 18天/85天 | 2,108元/9,575元 |
| 六年級 | 16天/75天 | 1,874元/8,463元 |
1. 以完成回家功課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 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指導老師視學生需要設計安排相關才藝課程、體能遊戲之教學活動。
六、注意事項:
1.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請於7/31(五)17:00前繳交①所得稅全戶證明及②戶籍謄本至教務處(課後班楊老師),逾時將不予受理申請,審查流程結束後報名參加者需自費。
A.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至國稅局開立114年所得稅全戶證明文件。
B.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有手冊影本)。請繳交戶籍謄本影本。
申請者需同時具備A.經濟弱勢和B.教養弱勢兩條件,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按照補助比例收取不足學費。
如有申請區公所弱勢兒少身分,不需繳交資料。(須與導師確認已登錄校務系統)
2.基於安全考量,請家長必須配合於16:00或者於18:30放學前到校接回孩子,可提前接回,不宜自行離開。
3.參加課後班期間,可於部分時段參與其他社團或補習等活動,但該時段不得申請退費。
4.報名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5.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營養午餐,費用另計。(由學務處午餐秘書辦理)
6.學期中間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不退回冷氣費。
7.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如違反校規屢勸不聽或影響到該班班級秩序或學生安全者,得請家長到校參與會議或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請家長務必配合再報名參加。
課後班報名時間:
請於12 月 14 日 (星期日) 前,填寫線上表單報名(報名成功後,信箱會收到回傳信件。)
相關問題請加入課後班官方LINE詢問,帳號為:「@010bjf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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