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拉密(Rummikub)刺激長者動腦,訓練長者專注力、反應力、記憶力及手眼協調等,並透過積分賽制度鼓勵長者餐與團體活動提升人際互動。
一、 活動日期:
第一場:114/11/04(二)18:30-20:30
第二場:114/11/06(四)18:30-20:30
第三場:114/11/18(二)18:30-20:30
第四場:114/11/20(四)18:30-20:30
第五場:114/11/25(二)18:30-20:30
第六場:114/11/27(四)18:30-20:30
第七場:114/12/02(二)18:30-20:30
第八場:114/12/04(四)18:30-20:30
二、 活動地點:澎湖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42號)
三、 報名對象:澎湖縣互助共好時間銀行會員
四、 課程收費:參加者每堂課需繳交「澎湖縣互助時間幣」20點
五、 錄取名額:每場次20名(1桌4人,共5桌)
取消報名者請前一天告知,無故缺席達兩次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六、 獎勵參與回饋:
1.累積參與次數5次:贈50元禮券1張
2.累積參與次數6次:贈衛生紙1串
3.累積參與次數8次:贈100元禮券1張
七、比赛方式
1.比賽形式:採拉密(RUMMIKUB)桌遊形式進行,每桌4人對戰。
2.比賽用具:主辦單位提供標準拉密桌遊組。
3.比賽回合:總計辦理8場比賽,每場次6回合,積分於每回合統計累加,並須
參加8場比賽,才供後續排名頒獎。
八、公平性原則與裁判制度
1.每次隨機抽籤分桌,避免熟人組桌。
2.每桌設置1名工作人員或裁判,負責規則解釋、爭議裁定與時間控管。
3.不得暗示他人出牌、交換牌面或故意拖延。經裁判確認者,取消成績。
4.比賽次序依桌次與號碼輪替,確保每人有均等機會起始。
5.比賽結束後,成績須雙方確認並簽名,張貼於公布欄。
6.若有爭議,由主裁判與主辦單位代表共同裁定。
九、比賽規則(依國際拉密標準)
1.最先將所有牌出完者為勝。
2.開局首回合須湊出總點數至少30點以上的組合,鬼牌不得進行開局使用。
3.牌組構成:
L組合型:相同數字、不同顏色(例:紅7、藍7、黑7)。
L順子型:同色連號(例:紅5、紅6、紅7)。
4.鬼牌(JOKER)可代替任意牌,但使用後須宣告代表數字。
5.出牌規則:每回合玩家可新增、折解、重組桌面組合,但不得有不符規則的牌。
6.結束條件:有人出完所有牌或時間到時綜算。
7.計分方式:率先出完者加總其他玩家手牌為正分,其餘以剩餘牌面總和為負分。
本實施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另行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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