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30 台北車站東三門集合
08:00 準時出發-走進山城石碇
拉麵線體驗、流水麵,麻油雞還有石碇的美食、石碇手作 DIY,體驗石碇的美好
09:30–09:50 麵線節由來說明
09:50–10:50 A/B 團交替體驗:A組:手工麵線體驗+流水麵/B組:竹桶飯 DIY
10:50–11:50 A/B 團交替體驗:A組:竹桶飯 DIY/B組:手工麵線體驗+流水麵
12:30–13:00 午餐時間:麻油雞+麵線+竹桶飯/石碇美食-豆漿豆腐、黃金蛋、綠茶麻糬
13:00–14:00 DIY 體驗(二選一):
1.植物槌染:製作自己的環保袋
2.襪娃拉麵線:手作拉麵線造型襪娃
※請攜帶身份證+第二證件(健保卡)。
安排9座車-6人成行:活動+接駁車資+保險
*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如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與旅客簽署旅遊契約書。
●此訂單請待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
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契約基準賠償。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東菱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交觀甲字第5542號
旅品保字第北0844號
林秀貞(小珍)-
服務ID:lin8866448/手機:0934-19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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