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的:
(一)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院之法官,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二) 針對性犯罪案例心理剖析與臨床經驗分享,爰此增加輔導人員對相關知能以協助被害人降低傷害,並藉由性侵害加害人治療經驗,看見暴力背後的因果關係。
(三) 隨著網路與社群媒體的普及,數位性別暴力如影像外流、網路騷擾及性別歧視言論等問題日益嚴重。透過研討會提升社會大眾及專業人員的認識與防治能力,並促進跨領域的經驗交流與合作。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二) 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德明慈善會
三、 活動日期:114年11月24-25日(星期一、二) 09:00-16:00
四、 活動地點: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第二大樓一樓2123會議室
五、 活動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六、 辦理方式:
研討會以2日(12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性別暴力防治與性別平等之法官進行專業講座分享(150分鐘*2人)、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分享(160分鐘*2人)、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司法及心理專業人員進行座談(20分鐘*2人)。
七、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 司法人員
(七)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八、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1月9日(日)止,額滿為止。
九、 報名方式:
(一) 透過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報名參加。
(二) 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14.11.24-25 114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北場次」進行報名,謝謝。
十、 報名費用:一律免費,中午供應蔬食便當餐一份,請攜帶環保筷與會,若您不用餐,請於報到時告知工作人員。
十一、課程選擇:本課程兩天講座與主題內容皆不同,您可擇一或全程參與,恕不提供住宿服務。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出席,請活動前一周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讓候補名額能遞補參與。若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將採計點方式連續超過三次者半年內無法再報名。
(二) 因場地取得不易活動空間與桌子有限,請提早報到,不足處請見諒。
(三) 為紀錄活動過程,將有拍攝行為,照片僅作為主辦單位存檔紀錄、宣傳所用,不用於其他層面損害個人權益之舉。
(四) 若名額提早額滿,錄取名單將不定時通知,訊息寄送至您的電郵。
(五) 行前通知於活動前三天,以電郵及簡訊寄送您的簽到編號,報到時請主動告知工作人員以利快速完成手續。
(六) 未出席者恕無法提供講義及代取講義。
(七) 參與研習者,將發予研習時數條,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八) 聯絡人: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
(九) 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十三、交通訊息:
公車: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站」下車:1503、235、270、38、662、663。
「小南門」下車:12、20、202、205、212、218、223、234、246、250、253、260、265、302、307、310、604、651、9、956、仁愛幹線、藍29、重慶幹線。
「捷運小南門站」下車:252、262、262區、304、38、604、660。
捷運:
搭乘捷運到小南門(1號出口)或西門站(2號出口)下車,走路7分鐘約600公尺可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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