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114年度「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宣導會第五場」活動簡章
壹、依據: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勞動部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並強化其工作能力,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可向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提出申請,協助其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之宣導。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肆、辦理時間:114年10月30日 (時間13:00-17:00)。
伍、會議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32號12樓(寰宇大樓,聯邦銀行樓上1201教室)。
陸、參加對象: 桃園市轄內之事業單位及工會與民眾。
柒、參加人數:每梯次預計參加為50人,依報名優先順序受理。
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7日止,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報名,並報名至額滿為止。
本宣導會於全程參與之人員活動結束後,依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如後所述(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
(一)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人資及其他: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會議流程:
114年10月30日 | ||
時間 | 流程 | |
13:00-13:30 | 報到 | |
13:30-15:00 | 職災權益保護與重建 | 許哲議職災服務督導 |
15:00-15:20 | 休息時間 | |
15:20-16:50 | 職災權益保護與重建 | 許哲議職災服務督導 |
16:50-17:10 | Q&A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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