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什麼鬼變裝走秀大賽(需事先報名參賽額滿為止)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12點截止報名。
比賽資格:
a) 凡有興趣參與「搞什麼鬼變裝走秀大賽」者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b) 個人參賽者限報名1組,團體僅限報名2組,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參賽資格如有造假、不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
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團,於活動當日現場公開評審,並依評分標準,評選出前8名,其評分標準如下(總分100分):
走秀創意 | 10% | 舞台創意 |
服裝造型 | 50% | 服裝與化妝等整體視覺展現 |
走秀台風 | 30% | 肢體、自信與臨場反應 |
現場人氣 | 10% | 號召現場觀眾歡呼與反應 |
註:有任一項評分為零者,則失去資格。 |
若「搞什麼鬼變裝走秀大賽」部分有音樂等相關需求,請自備光碟,並提早至現場試播。
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 名額 | 內容 |
第一名 | 1隊 | 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 |
第二名 | 1隊 | 新台幣捌仟元及獎狀 |
第三名 | 1隊 | 新台幣柒仟元及獎狀 |
第四名 | 1隊 | 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狀 |
第五名 | 1隊 | 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 |
第六名 | 1隊 | 新台幣肆仟元及獎狀 |
第七名 | 1隊 | 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 |
第八名 | 1隊 | 新台幣貳仟元及獎狀 |
注意事項:
a) 參賽隊伍需於晚間7點至舞台後方報到,現場隊伍若與報名資料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b) 領取獎金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c) 除燈光及音響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伴奏人員均應自備。
d) 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當日公佈,請各參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e)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f)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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