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B級藤球裁判講習會暨增能複訓申辦計畫
一、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十條辦理。
二、目的:為培育國內運動裁判菁英人才,提倡全民體育,推廣羽球運動,加強裁判技能水準、增進裁判技術為目的。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藤球協會、高雄市體育總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總會藤球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正修科技大學
七、講習日期:
1、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0月4日、5日、6日
2、實習:114年10月25日-26日
114年度全國青少年藤球錦標賽,學員實習日期由大會安排一天。
八、講習地點:正修科技大學-生創大樓27-B105教室
九、講習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40號
十、參加對象及資格:
1、具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C級藤球裁判資格者。
2、已取得C級藤球裁判證滿2年,具從事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每年需實際執法1次。
3、增能學員A、B、C三級皆可報名。
十一、報名方式:採線上表單報名:https://reurl.cc/Mz9RbK
(若有問題請洽詢:Line ID:https://lin.ee/E5dznIB)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9日(星期一)止。(上限30人)。
(二)報名費用:考證者新台幣:1,700 元。(含製證費及研習證書,住宿請自理)
增能學員新台幣:500元。
(三)繳費方式:講習報到當天現場繳交
(四)報名後請加入LINE群組,以利訊息傳遞。https://line.me/ti/g/yqmABqE6bM
(五)上課報到時需繳交申請近1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 ,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本)。 (網址: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1.良民證上日期須為講習會前1個月內(即114/9/4~114/10/4)才有效,9/3前申請為資格不符。
2.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不可以臺灣良民證替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講習: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二、課程內容:如附表(課程時間及師資安排如有異動,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權益)。
十三、有關本次活動,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及有關疫情發布,各學員需絕對配合各種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延後各項活動,並在本會官方網站進行宣布暫緩辦理。
十四、授課講師:聘請國內資深國家級裁判、教練及專家學者授課。
十五、及格標準:學、術科成績80分以上
十六、發證方式:凡參加本次講習會成績及格者,由本會備冊,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登錄及製證,再由本會發證。
十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 因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有必要變更活動時,本會將通知學員並在官網公告。
(二) 參加講習人員,報到時請攜帶身份證件,以利查驗。
(三) 學員應儘量避免缺課,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應填具請假單。
(四) 講習會期間累積缺課四小時(含)以上者不得參加學術科測驗,所繳交之檢定費亦不予退費。
(五) 課程進行中請勿錄音及錄影,如有課程需要錄影請事先徵詢講師同意。
(六) 講習期間學員午膳由大會提供,其餘交通、膳、宿自理。現場備有飲水機,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七) 講習期間學員請穿著輕便運動服、運動鞋。
(八)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裁判證有效期間為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48小時,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內之期間,得向本會申請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九) 網路上傳資料不齊者(如報名表、照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身分證及裁判證正、反面影印本,一律退件不予以受理報名,受理完成報名所繳報名費,如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一律不予退費。
(十) 上課報到時未繳交良民證正本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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