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身心障礙20小時訓練」培訓課程
【簡 章】
報名完請加LINE→ https://line.me/ti/g/XpxTXU7KeB
並私訊匯款證明及上課者姓名
報名相關分課程都需提供在職證明
退款方式
凡報名匯款後,若因個人因素要退費(訓)者,需扣除手續費(課程費用)10%。
開訓前14日辦理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80%。
開訓前7日辦理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50%。
開訓前3日辦理退訓者,怒不辦理取消報名及退費。
訓練期間若遇颱風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則順延擇期補課。
如因招生人數不足,本協會保留不開班權利。如不開班最遲於開課七日前通知學員,並辦理全額退費。
(一)、依照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身心障礙20小時訓練課程」等課綱安排辦理。
(二)、課程時數分配表
| 講題 | 日期 | 時間(分鐘) | 講師現職 (單位及職稱) |
| 身心障礙者的健康照顧 | 114.11.08 (六) | 0800-1100 180分鐘 | 社團法人高雄市私立清心悅來 楊美卿 社工師 |
| 職業安全與衛生(一) | 1110-1210 60分鐘 | ||
| 職業安全與衛生(二) | 1250-1450 60分鐘 | ||
| 與服務對象溝通互動 | 1500-1700 60分鐘 | ||
| 正向行為支持(一) | 1710-1910 120分鐘 | ||
| 正向行為支持(二) | 114.11.09 (日) | 0800-1210 240分鐘 | 容安養護機構 任佩珍 護理督導 |
| 日常生活支持(一) | 1250-1550 180分鐘 | ||
| 日常生活支持(二) | 1600-1900 180分鐘 |
1.本課程申請長照人員教育積分中,請確實上、下午簽到及簽退,如未確實簽到,本協會有權利不發放證書。
2.為維護課程品質敬請準時參加課程,並務請學員親自出席課堂 (如有需要報到當天請提供小卡或身分證件供查驗,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書及退費),並確保每堂課的簽到、簽退、皆有確實填寫,本協會將審核每位學員出席狀況,有缺課者,將不頒發結業證書及協助登錄教育積分。
3.課程參與、研習證書(明)頒發相關規定:外出、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含)以上者,該課視同缺/曠課,經查證屬實,不予頒授其結業證書及協助登錄教育積分。
4.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政府公布放假者,該課程暫停實施並不另通知,原課程將擇期辦理。
5.上課中手機請關靜音,並避免交談聲之音量影響其他學員上課,如若因為干擾其他學員(或被投訴干擾上課,如:手機鈴聲或訊息聲或交談聲量...等)經規勸兩次後仍無改善,將要求該學員離開教室並不給予"此堂"時數積分(視同離場),敬請配合.
6. 本課程不提供午餐,會場備有茶水。
7.上課地點為冷氣空調,請學員自行攜帶外套。
8. 收據(開立個人或公司統編名稱)或證書登記資料(如: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請確實提供正確資料,若發現資料有誤,請盡快告知,避免證書或收據資料有誤,發放收據會在最後一天進行,如當天上課臨時告知所提供資料有誤時以及在課程結束後需要更改資料,必須把舊的收據讓我們做銷毀,才能開立新的收據,以上情形均酌收手續費500元。
9.如未在課程結束當天領取收據者,本協會可以在課程結束七天內以郵寄或拍照的方式寄出給學員,如未在七天內提出相關要求,本協會為了維護個人隱私問題,會將個人收據銷毀,恕不補發
10.本協會保留師資、授課順序等彈性變更之權利,若有異動將主動函審查單位核備,不另行通知。
※開課前三天,若尚未收到通知【課程相關訊息】,請主動來電詢問,以確保您的上課權益。
※課程諮詢電話:0968-541-238 明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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